宝安区25年申请小一学位需要什么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
深户孩子
孩子的出生证,孩子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非深户孩子
孩子的出生证和身份证;
孩子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孩子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港澳户籍孩子
孩子的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交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的,提交父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台湾省籍孩子
孩子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孩子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住房证明材料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的至少提供父母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电脑号;
如父母有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港澳籍或外籍的一方不用提供社保卡,另一方需提供深圳社保卡。
社保时间怎么加分?
加分分值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积分。加分不封顶。
申请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是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和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另加1分;
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和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6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另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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