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有积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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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房屋性质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再加分

如居住信息登记在已被学位锁定的房屋,则无法使用该房屋地址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如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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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相关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还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权属证明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


非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于入学报名开始前打印《居住登记查询单》,以此表作为申请学位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


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


1、对登记时长要求

须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登记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4年4月30日(含)前进行登记。

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居住登记查询单》新住址入住登记日期与旧住址搬离登记日期间隔不能超过90天。

(在本地宝深圳升学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居住】,即可在线查询及打印《居住登记查询单》)


2、对租赁合同要求

能够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发布于 2024-09-26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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