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坪山区小一报名后怎么录取

录取规则
坪山区录取工作遵循“学位类型优先,积分排序为辅,不同学位类型间积分不互相比较”的原则。
对于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学校,采取“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具体而言,大学区内的录取遵循“学位类型先行,积分随后”的原则,并结合学生的志愿顺序进行。若大学区内有A、B、C三所公办学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填报这三个志愿。计算机系统会对所有审核合格的学生按照学位类型一至六的顺序及积分进行排序。随后,系统会根据学生的志愿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检索A、B、C三个志愿。若学生首选的A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则直接录取;若A学校已满,则转向B学校,以此类推,直至所有学校学位录满。
对于单享学区的学校,将按照“学位类型优先,积分排序为辅”的原则进行录取,确保从高分到低分有序录取。
调剂分流方法
在坪山区,学位的调剂分流称为二次补录。以下是相关规则:
全区所有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参与首次报名。若首次报名成功被录取,则不能参与二次补录;若首次报名被录取但自愿放弃学位,则视为已安排学位,同样不能参与二次补录。
二次补录的名额来源于全区公办学校首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学生可跨学区申请。
二次补录的对象为首次报名通过公办学校学位申请资格审核但未被录取的学生。
二次补录仍遵循“学位类型优先,积分排序为辅,不同学位类型间积分不互相比较”的原则进行,直至二次补录名额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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