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2023年小一初一材料提醒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2.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
③购房时间须在2023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网上填报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居住信息材料不需提供,系统将自动联网核验),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3)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的证明材料。
3.深圳市以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时还需提供《2023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以上资料均须验原件。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含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父母均为非深户的,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23年4月1日前。
3.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
③购房时间须在2023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
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F类(非深户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3)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的证明材料。
4.父母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2023年春季就读小学六年级在校生证明(深圳市内就读六年级的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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