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户籍生公办小学学位安排细则

1.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地段生:符合“人户一致”条件(具体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佐证材料地址一致,且监护人须共同或一方占有房产份额100%,具体以该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记载的为准,或由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文书载明的为准,房产须为住宅性商品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并交付使用);
儿童与父母在花都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在广州市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自建房和租房等)是直系祖辈的,需同户籍同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可按招生地段安排入读户口所在地附近的公办小学。
当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属于以下四类情况时,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一是购买二手房业主,该居住单元原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
二是网上报名截止后户籍才迁入房产所在地址的;
三是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购买并于8月27日前进行网签的;四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
就近入学并不意味最近入学,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原则上为学生户籍地址与学校直线距离在3公里范围内。
当学位需求数与学位供给计划存在严重不平衡的时候,原则上根据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读对口学校。
(2)统筹生: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主,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详情参照各教育指导中心公布的辖区招生细则)。
统筹安排入学主要是落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并非确保其入读地段对口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如出现居住地周边学校无法统筹安排的情况,可统筹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2.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
统筹安排: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入学当年网上报名系统截止报名前将户籍迁入花都区的,按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安排入读公办小学;在入学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8月27日前才将户籍迁入花都区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小学;若监护人在花都区拥有唯一产权房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且确需在花都区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辖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Q1:什么是人户一致的地段生?
答:人户一致地段生,是按照招生地段,原则上入读对应公办小学的入学类型。判断是否人户一致,首先看小孩的户口,是否在其法定监护人(一般是小孩的父母)提供的房产地址上;然后看法定监护人是否占有房产份额100%,具体以该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记载的为准,或由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文书载明的为准。
注意:房产须为住宅性商品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并交付使用。如果以上条件都满足的,就属于地段生。
人户一致地段生关键看小孩的户口和法定监护人房产份额,法定监护人可以一个人占有全部产权,也可以各占50%,但不能存在不属于法定监护人的产权份额。
地段生还有另外一种祖辈房产的情况:房产是直系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是小孩与父母在花都区的唯一居住地,小孩的父母在广州市没有其他的房产,小孩、父母、直系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同户籍同住。
满足地段生条件但不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名的孩子,只能按人户不一致统筹生安排。
我区人户一致具体条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广州市各区都有自己的“人户一致”具体条件。我区目前没有规定小孩入户必须达到多长时间才能享受地段生的资格,但当学位需求数与学位供给计划存在严重不平衡的时候,地段生也需要根据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读对口学校。
Q2.什么是人户不一致的统筹生?
广州市户籍的小孩,户籍地址和申请入学的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属于统筹生。例如法定监护人房产在新华街五小招生地段范围,小孩户口不在该套房产内,而是在城区其他区域或狮岭、炭步、赤坭的,就属于人户不一致的统筹生,不能直接入读新华街五小,由城区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校。统筹安排主要是落实小孩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不能保证小孩一定能入读招生地段对口的公办小学。
统筹生的安排顺序为首先安排户籍在该小学招生地段范围的,然后安排本镇街户籍不在该小学招生地段范围的,再安排花都区其他镇街户籍的,最后安排广州市其他区户籍的。如果出现无法安排的情况,可能会统筹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如果小孩的户口是集体户的,基本上属于人户不一致统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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