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沪籍入学要求: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5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且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非沪籍材料: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
2.人户分离
3.集体户、公共户&居住廉租房
4.非沪籍(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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