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积分入学!符合第一批投档资格的今天开始填报志愿

今天,符合南沙区积分入学“第一批投档”资格的入学申请人开始填报志愿!
南沙区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府办规〔2024〕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安排,现公布2025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系统”(以下简称“入学系统”)查阅审核情况。
二、符合“第一批投档”资格条件的入学申请人请于2025年6月18日至20日登录入学系统填报志愿,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第一批投档”资格。2025年6月21日至24日公布“第一批投档”结果。
三、“第二批投档”工作安排请密切留意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gzns.gov.cn/gznsjy/gkmlpt/index)
附件:
1.2025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2.2025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6日
招生计划
2025年南沙区积分入学公办小学共计2368个学位。
学位安排方法
(一)统筹安排学位:来穗人员在南沙区连续居住满5年(连续计算),并在广州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保(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的,其随迁子女可以参与第一批投档。
(二)积分制入学:
1.参加第一批投档但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及不符合统筹安排学位条件但持有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的来穗人员的随迁子女可参加第二批投档录取。
2.上述两批投档录取完成后,如学校公布的随迁子女招生计划仍未录满,则符合第二批投档条件但未被投档录取的随迁子女可参加补录。
投档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为“排序优先、遵从志愿”,即先按来穗人员的积分分值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再按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录取。
填报志愿分为“第一批投档”及“第二批投档”两个批次,每批次学校志愿数不多于3个(含3个)。投档分两批先后独立进行,已被投档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后续批次投档。
第一批投档的或积分相同的第二批投档,按照来穗人员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长短进行排序,时间长短相同的,优先排序符合《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人员子女,排序仍相同的,由系统随机进行排序。符合《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在规定的时间前往区教育行政部门现场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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