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后竟要现场验原件?只能单面打印?这些区对资料审核有要求↓

越秀区

海珠区

荔湾区
办理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各公办小学的招生服务地段分别在荔湾区各公办小学与社区居委会公布栏公布,同时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w.gov.cn)、“广州荔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 户口簿;
2.“实际居住地”的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全额发票和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拆迁协议、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1)自有住房的:需提供与户口簿同址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全额发票和购房协议或宅基地使用证;
(2)拆迁户的:需提供相关拆迁协议;
(3)租住房屋的:需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有合法产权的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等佐证材料,所租房屋应为监护人唯一居住地;
3.根据实际情况需补充的其他材料。
天河区
现场审核资料:
2025年5月17日-19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网上报名成功的穗籍生家长,在预约时段按报名学校要求进行资料审核须带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
2.有效居住证明: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拥有完全房产的,以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只拥有不完全房产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宅基地证。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确无房产的,则须提供祖辈房产证明或拆迁协议、审核时间在2024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7年8月31日(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也可提供审核时间在2025年5月11日前、租期至少到2028年8月31日)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房产证及出租或出借公房的证明。
学校在接受报名后,视情况需要,将实地核查实际居住情况。
白云区 - 以京溪小学为例

黄埔区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到指定负责审核的学校提交以下审核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须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本区居民户口簿
2.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住建部门备案认可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 区均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与租住地一致的户籍资料,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地段新住户、拆迁户、非一手楼入户时间必须在 2025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
番禺区 - 以市桥教育指导中心要求为例


花都区 - 以新华四小为例

南沙区

增城区


从化区
网上报名完成后,于5月17日至19日,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带备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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