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志愿填报指南!家长务必了解

宝安区
公办志愿学校为必报志愿
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
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共享学区内可选择多所学校
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除可选择所在学区范围的学校外,还需选择被分享的学校
其中共享学区又分享另一学区学位的,填报志愿时,共享学区的所有学校必须选择,方可选择分享学区的学校
福田区
家长须根据实际居住地址选择对应的学校,并将其作为第一志愿学校
还可根据系统提示最多选择其他5所学校为其他志愿学校,并按意愿将所选学校排序,分别选为第二至第六志愿
光明区
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第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
公办学校志愿需按学区填报,民办学校学区为光明区范围
罗湖区
提前批:
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
第一批:
填报地段公办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
第二批:
填报民办学校志愿
非深户籍申请小一的孩子必须加填2个民办学校志愿
非深户籍申请初一的孩子必须加填3个民办学校志愿
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系统将无法保存
南山区
符合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条件的学位申请人,请务必从公办学校学位报名端口进入,填报一所学区内公办学校后,可同时选报一所区内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非必选,如果不是特别心仪的民办学校,建议不填)
坪山区
(一)公办学校志愿填报
坪山区公办学校学区分为单享学区、大学区两类
申请公办小一、初一学位时,可在“公办小一报名”“公办初一报名”通道内同时填报全区任意3所民办学校
单享学区指学区内仅有1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该公办学校
大学区指学区内有多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时学区内的多所公办学校必须全部选填,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选择所属学区内公办学校,不能跨学区选择公办学校
(二)民办学校志愿填报
已在“公办小一报名”“公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无需再次在“民办小一报名”“民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
仅申请坪山区民办学位的,需符合坪山区民办学校就读条件,在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结束前,直接登录“民办小一报名”“民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全区任意3所民办学校
盐田区
(1)大学区学校申请人须填报2个志愿,非大学区学校申请人填报1个志愿。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类和其他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申请人,其住房地址必须在对应志愿学校的学区内
(2)大学区申请人两个志愿必须选填大学区学校(若未被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I类录取,需于6月17日17:00系统关闭前,改回自己大学区的学校志愿,住房资料需同步)
大鹏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学位
申请学位可填报三个志愿,填报第一志愿必须提供该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或居住信息,不按学位申请第一志愿学校的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第二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可选择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也可选择民办学校
龙华区
非大学区:
深圳户籍:
只填报学区内公办学校一个志愿
非深户籍:
第一志愿为学区内公办学校,第二、第三志愿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民办学校
提前志愿:
“提前志愿”是指先录取的民办学校,教育部门根据家长所填报的“提前志愿”,按学位类型和积分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大学区:
大学区范围内的学生,由家长自愿填写2所公办学校作为申报学校,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分流学校
龙岗区
志愿填报要求
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可填报四个志愿,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须至少填报两所民办学校,深圳户籍适龄儿童不作要求
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少年可填报四个志愿,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须至少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深圳户籍适龄少年不作要求
志愿填报规则
申请公办学校的,所填的第一个公办志愿必须是招生地段内的学校,其他公办志愿可从所属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申请民办学校的,可从全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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