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初中升学方式——户籍生

白云区以对口直升方式为主。
(1)对口直升
①具有广州户籍+白云公办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包含政策性照顾学生):
在毕业学校所属教育指导中心范围内升学。
注意事项:
因特殊情况需回户籍所在镇街升学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各教育指导中心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等)。
②具有白云户籍+白云民办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经户籍所在教育指导中心核准,可在户籍所在教育指导中心升学。
(2)统筹入学
①具有白云户籍,但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属同一个教育指导中心的,可由各教育指导中心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为其统筹安排学位。
②具有白云户籍+外区学籍/外市学籍的小学毕业生(返区生、返穗生):
需申请跨区(返穗)入读的适龄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人进行预约,备齐资料(有关居住、户籍证件和毕业学校学籍证明等),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每年5月会进行返区/返穗生手续的办理,具体留意教育局公布的文件。
③承租人适龄子女,对于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学生(含政策性照顾学生):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在白云区租赁的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持当地住建部门认可、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由实际租住地所属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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