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一学位申请资料

深圳户籍申请人
身份证明材料
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迁入深圳户籍的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启动之日前),申请小一学位的还需儿童出生证。
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
③购房时间须在2025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无《房屋租赁凭证》的,网上填报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居住信息材料不需提供,系统将自动联网核验),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②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5年4月1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父母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5年4月1日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3.特别注意:
①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社区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2年2月28日之前。
②自2024年秋季起,非自有产权申请人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或盐田区山海学校(暂定名)的,截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5日,在学区内租房需满2年,方可申请。租住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为准。
在延长租住时长温馨提示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前已在学区内登记居住、租房不满2年的,按原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4.其他要求:
深圳市以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时还需提供《2025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非深户籍申请人
身份证明材料
1.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的还需儿童出生证。港澳籍申请人还需提供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含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25年4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若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则只需提供其深圳居民身份证。
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
③购房时间须在2025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申请人监护人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②F类(非深户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4年4月15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4年4月15日至2025年8月31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4年4月15日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3.特别注意:
①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2年2月28日之前。
②自2024年秋季起,非自有产权申请人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或盐田区山海学校(暂定名)的,截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5日,在学区内租房需满2年,方可申请。
租住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为准。
在延长租住时长温馨提示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前已在学区内登记居住、租房不满2年的,按原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4.社保证明材料:
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截至2025年4月1日,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5.其他要求:
深圳市以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时还需提供《2025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享受优惠政策的申请人
除按户籍类别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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