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区幼升小阶段的录取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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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排序: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安排

(1)人户一致,对口入学

(2)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人户分离+房产(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统筹安排;

(4)本区户籍无房产,统筹安排;

(5)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6)其他本市户籍的符合条件者,统筹安排。

(7)非沪籍有房,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统筹安排入学。

(8)非沪籍无房,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划重点:

  • 人户一致超额时,按儿童与户主关系、自购房年限及入户年限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超出计划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 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的,在统筹安排时同类优先。

  • 随迁子女监护人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在统筹安排时同类优先。





发布于 2024-10-1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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