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
(2)申请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申领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居住证年限的计算参照《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执行,计算截止时间为报读当年8月31日;
(3)申请人在白云区稳定居住或在白云区稳定就业(创业)或在白云区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申请时为在缴状态)或申请人子女具有白云区小学六年级学籍。
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且已经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白云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
上述所称“在白云区稳定居住”是指申请人或其配偶在白云区有合法产权住所(以现势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为准,住所的用途应为住宅)、稳定租赁住所(以在白云区办理的有效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信息采集表》为准)或居住在白云区辖内单位宿舍。
上述所称“在白云区稳定就业(创业)”是指申请人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持有白云区的工商营业执照;
(2)持有白云区的商事登记基本信息表。

全部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