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招投档录取规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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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将某学校填在第一志愿,是否会被该校拒绝录取?


深圳市招考部门在同一批次的学校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规则投档。根据各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


在中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进行“同分比较”优先投档,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

(2)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


对某一考生来说,由中考中招管理系统对其在同一批次所填报的学校志愿依次检索,首先检索考生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如该校已录满,则检索该批次的第二个志愿学校,以此类推。


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即向该志愿学校投档,投档后由该学校录取,录取学校无法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如果检索完该批次的所有志愿,都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则转入下一批次志愿,按相同办法检索投档。


如果某考生的成绩同时达到所填报的几个志愿学校的录取标准,则按照其所填志愿的顺序,由达到录取标准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录取,不能要求跳转到后续的志愿学校录取。



发布于 2024-09-24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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