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集体户子女入学政策(2024年)

写在前面:
没有广州市房产的集体户,子女如何入学?简而言之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跟房东借用学位,相关政策总结如下:
荔湾区
学位安排原则
学位分配按“人户一致”,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
“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租赁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租赁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祖辈。
“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产权并实际居住的地点,或适龄儿童的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确无房产,但居住在祖辈房产或合法租赁并实际居住的唯一地点。
以下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统筹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与按对口服务地段入学的适龄儿童同等待遇。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属荔湾区集体户,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荔湾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等佐证材料,截至2023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不足一年的,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区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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