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申请学位社保能加多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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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入学社保条件

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深圳市接受义务教育,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市须连续居住满1年并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非深户一定要缴纳社保,入学前须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断了没有申请资格。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温馨提示:深圳十区有部分区在社保加分这一项可以上不封顶,有一些区有最高加分限制。具体的计算截止时间和计算方式下文给大家分享。

注意:本文为2024年深圳十区积分办法,2025年入学积分办法可能会有变化,孩子25年入学的一切以2025年公布的政策为准


龙岗区

计算截止时间:

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

计算方法:

非深圳户籍社保加分:

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即社保缴纳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个月加0.05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的,不累计双方,只计算申请学位时填写的一方。该加分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龙华区

计算截止时间:

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

计算方法:

非深圳户籍社保加分:

按照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

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福田区

计算截止时间:

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30日

计算方式:

按监护人一方在深累计缴纳社保(养老+医疗)每满1个月加0.1分。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父母(法定监护人)可选择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的一方计算积分,取累计养老或医疗保险时间长的险种计算积分。

按照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险种中购买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或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宝安区

计算截止时间:

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30日

计算方式:

非深户籍社保加分:

以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加分分值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积分。加分不封顶。

再加分情况:

其中,申请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是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和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另加1分;

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和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深圳市完整6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另加1分。


南山区

基础分

特别提示: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特指其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计算截止时间:

入学当年4月30日

1.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分为2类:

A: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父母均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10分

B: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父母其中一方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5分

2.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10分

加分项

注意: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人口,社保加分项按11.5分计。

计算截止时间:

入学当年4月30日

计算方式:

从社保连续缴纳的第13个月开始计分,即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缴纳1个月加0.1分,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连续缴纳不满1年的,不具备学位申请资格(该加分项以父母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一方计)。

再加分情况:

初一学位申请人父母双方缴纳社保(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且该申请人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完整学籍,可再加1.5分。

小一学位申请人父母只须双方缴纳社保(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即可再加1.5分。


罗湖区

计算截止时间: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

计算方式:

非深圳户籍孩子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即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两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缴不计)。

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指养老和医疗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注意:

积分计算首先看父母缴纳社保的时长,按照最长的那一方计算积分。

继而看养老和医疗:如果养老和医疗的缴费时间不一样,假设养老缴纳了20个月,医疗缴纳了15个月,计算积分的时候,以15减去12个月,算3个月的积分。

再加分情况:

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另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满一年且仍正常缴费的再加2分。

非深户籍父母双方有效居住证持证时间和双方社保连续缴费时间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盐田区

注意: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深圳发放的退休证和退休前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年以上的社保清单。

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免提供社保资料,只需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

计算截止时间:

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

计算方式:

非深户儿童,父母均为非深户的,按父母连续缴纳在深“养老+医疗”社保时间较长者一方计算,每满一个月加0.01分,累计不超过2分。

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分。

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大鹏新区

注意: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父母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或退休证。

非深圳户籍孩子,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计算截止时间:

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

计算方式:

非深户籍学生社保时间加分:

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

在已缴纳两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同时缴纳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

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24)×0.1,不足1月不积分。此项加分不超过6分。


光明区

计算截止时间:

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

计算方式:

非深圳户籍孩子以家长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截止到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补缴的不算积分:0.1分/月。

坪山区

注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开具的退休证明。

计算截止时间:

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30日(学位申请时须为在保状态)

计算方式:

非深户籍社保积分:

在同时连续缴交深圳市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即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每满1个月加0.2分,不满一个月不得分。社保补缴月数不纳入积分。




发布于 2024-09-10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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