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新生报到指引

亲爱的同学们,请携带以下物品:
✔《录取通知书》
✔ 书包
✔ 学习文具
✔ 水壶
我们诚挚地邀请您于8月28日(星期三)上午8:00,准时来到我们学校,进行报到注册。请注意,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注册,我们将不得不遗憾地视为您自动放弃了这个宝贵的入读学位!
入学工作安排:
8月28日上午:8:00-11:40
8月29日上午:8:00-11:40
8月30日下午公布正式分班(包括云端班)结果
8月31日上午:8:00-11:40新生入班,分发课本,组建班委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三月风广场对面公常路旁
1、链接:
https://web.wps.cn/etapps/query/q/YM6Sme9a 【金山文档|WPS云文档】邀你查询「新生临时分班情况查询」
2、微信扫二维码
学校将统一配发教材和作业本
学生自备学习物品如下:
我校倡导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中都应严格按《中小学生守则》文明行事、礼貌待人。同时我校实行严格的校服校鞋管理制度,学生进出校园,必须统一穿着校服、校鞋。升旗仪式或学校重大活动时,建议学生穿礼服出席,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或队徽。校服样式不作修改,不在校服上涂写、涂画;校服和礼服大小须合身,校服长度适中。建议开学前请准备好春夏季校服两套,秋冬季校服两套,夏季礼服1套,冬季礼服1套,白色鞋袜,黑皮鞋,可就近到定点厂家等专卖店购买校服和礼服。
二、仪容仪表要求
学校严格要求学生不得烫发、染发、留长指甲、染指甲、纹身、佩戴耳环耳钉和相关饰品;男同学不得留长发(标准前不及眉,后不及衣领);女同学不留碎发(长头发要扎好,不得披发),不得佩戴美瞳。
三、手机等各类电子设备要求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未成年人网络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拒绝电子产品(如智能手机、电话手表、游戏机、平板等电子产品)进校园,同时倡议家庭加强手机和网络管理,建议不要给孩子配备专用的智能手机。若家长确实有联系孩子的需要,学生可带电话手表上学;但入校上课期间需将电话手表交由班主任保管,放学后归还。
四、午休管理要求
学校提供在校午餐和午休管理服务。午餐采用食堂用餐方式,具体事宜后续另行通知。午休期间我校实行“封闭静校”管理,学生在校午休时间为中午13:00——13:50,午休期间所有在校学生在教室自习、休息,年级和班级将加强午休巡查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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