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考:综合高中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推进职普融通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高中阶段职普融通试点改革,为学生发展提供多元选择。
2024年,广州开始以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为建设主体在越秀、海珠、天河、花都、番禺等5个区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首批综合高中试点分别是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广州市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共计招生1100人。
综合高中招生计划为专项计划,纳入普通高中计划数核算,在第四批次招生。区属综合高中与区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一致,面向本区招生,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视作同一招生区域。户籍生(含政策性照顾学生)和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综合高中。
综合高中招收学生的中考成绩不低于当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与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其他招生计划相同。补录办法与普通高中一致。户籍生(含政策性照顾学生)和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综合高中。
综合高中班统筹开设普通高中课程和专业课程,探索职普课程融合、学分互认。第一学年,学校统一开设“基础文化课程模块+职业认知课程模块”。综合高中的学生可按意愿以及学籍管理规定,申请转入中职学校学籍并撤销综合高中学籍,同时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可参加“3+证书”考试。通过广州市中招录取到试点校的中职学生,达到当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如综合高中学籍有空余,可提出申请,经测试后择优转入综合高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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