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深圳龙岗区、龙华区学位申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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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龙岗区



2024年租房家庭申请学位:

  1. 租住在有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应至少包含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

  2. 租住在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



02

龙华区



1. 使用租赁凭证申请学位:

  • 签发日期(盖章)必须是2023年8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2024年9月30日(含当日)后,《房屋租赁凭证》和有效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的地址必须一致。

  • 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

2.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

  • 龙华区租有产权房或无产权房的家庭,都可以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

  •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租户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 网上预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父母一方即可;深户的网格居住信息直接联网比对,不用打印查询单)和出具房屋产权人签署的《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 使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但无法提供所租房屋《学区房使用授权书》的家庭,不具备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



发布于 2024-08-09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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