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深圳中考录取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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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招录取日程安排

7月20日至24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7月25日:自主招生批录取

7月26日:指标生批录取

7月27日:第一批(普通高中除自主招生、指标生之外的招生计划;国家中职示范校、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和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试点专业)录取

7月28日:第二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除第一批录取专业外)录取

8月上旬:第三批(部省属及跨市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以上日程如有变动,以录取期间公布的时间为准。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批次安排?

2024年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共分五个批次,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凡已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学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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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投档录取基本原则?

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以考生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中考成绩、所报志愿顺序和各学校的招生计划,投档生成各学校最低录取标准。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在中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进行“同分比较”优先投档,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

(2)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

具体投档、录取按照市招考办制定的操作细则执行。

省一级学校所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为“达标”,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历史与道法单科等级须在C+以上(含C+),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

第一批录取线如何产生的?

我市招考部门在同一批次的学校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由系统自动生成各学校最低录取标准。

所有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投档前后顺序,对某一考生来说,投档时由系统对其在同一批所填报的学校志愿依次检索。例如,对其第一批的第1、第2至第16个志愿依次检索,首先将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的第1个志愿学校,如该校已录满,则投给该批的第2个志愿学校,以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志愿中,有某一学校尚未录满,即向该高中学校投档,投档后由高中学校录取。

高中学校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中考成绩即为该校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如果检索完该批的所有志愿,都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该考生则转入下一批次志愿学校,按成绩参加投档。

第二、三批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产生办法与第一批相同。

未被所填报志愿录取怎么办?

对于部分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市招考部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参加第二次划线录取。第二次划线录取在第三批志愿划线录取完成后进行。

根据往年的录取情况,第二次划线录取阶段已没有公办普高的招生计划。第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民办普高补录,或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申请注册入学。

什么是第二次划线录取?

凡参加中考而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符合划线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在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参加第二次划线录取。具体填报时间请在划线录取阶段关注市招考办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

如何参加民办高中补录?

第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民办普高补录。补录对象为当年参加我市中考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并达到补录控制线的考生。

被民办普高划线录取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果公布后7天内到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各学校根据报到情况合理确定补录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补录计划向社会公布。有意向参加民办普高补录的考生可关注市教育局、市招考办官网届时发布的信息。

中职学校如何注册入学?

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在第二次划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以注册入学方式补录当年参加我市中考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在第二次划线录取结束后关注相关学校的注册入学信息。

对录取结果有疑问怎么办?

1、向初中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查后,向市招考办提请查询。 

2、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或者现场提请查询: 

市招考办:82181999  

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招考服务大厅 

如何建立考生档案?

考生只有电子档案,没有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包含考生报名信息、综合表现评定情况、报考志愿和中考成绩等内容。招生学校上网浏览考生电子档案后直接录取考生。考生一经录取,电子档案就存在录取学校,并在教育行政部门及招考部门备案。任何个人或单位都不能擅自提取档案。如果需要离开本市到外地就读的考生,档案提取办法按照上一条办理。

为什么要审查新生入学资格?

深圳户籍考生在报名时,须向初中毕业学校(报名点)交验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后,入学注册时还须向录取学校交验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这样做的目的是:

(1)防止考生报考资料中户籍类型不符、冒名顶替等现象的发生。

(2)尊重考生志愿,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检查监督各校,保证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工作公平合理。

非深圳户籍考生在报名时,须按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向初中毕业学校交验户口簿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后,入学注册时还须向录取学校再次交验户口。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而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新生入学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已被录取的高一新生,要按时持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才能取得学籍。未经录取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注册手续的,不保留入学资格。

被录取考生能否退档或转录?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其他学校。

如果考生本人要求退档,或不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将视作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由于学籍管理部门是依据高中录取名册为高中学生建立学籍的,因此,如无任何学校录取,即使进入高中学校就读,也无法取得高中学籍。如无高中学籍,将无法报名参加高考和获得高中毕业证。因此,考生要珍惜自己的录取资格,不得随意要求退档或不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

未参加中考是否有机会读高中?

因故未参加中考的人员,无法在我市就读高中阶段学校。深圳户籍的学生可于次年起作为往届生参加中考(复读生中考)。

到外地就读如何办理手续?

对到外地高中就读的我市中考考生,如需考生中考档案信息,可到市招考办申请领取到外地就读的专用《考生信息证明》,已领取《考生信息证明》的考生,不再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

申请领取到外地就读专用《考生信息证明》的,须由考生本人或监护人于7月24日至9月15日期间,持考生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招考办办理。如由监护人前来办理的,还须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已被录取的考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已录取学校同意退档的证明。




发布于 2024-07-23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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