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海崇明区集体户幼升小政策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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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2.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3.人户一致,户主是其三代以内旁系亲属。
4.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
5.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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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2.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3.人户一致,户主是其三代以内旁系亲属。
4.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
5.其他情况。
发布于 2024-07-22 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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