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海普陀区集体户幼升小政策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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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人户一致超额,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
2.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一致,且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3.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4.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5.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寄居的其他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6.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其监护人的租赁房屋;
7.人户分离其他情况;
8.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9.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10.非沪籍,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积分;购房、租房等情况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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