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埔区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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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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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平安黄埔(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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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截至2024年5月14日);

3.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核定积分(截至2024年5月14日)。

▶申请条件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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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第一步:市积分核定

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或输入网址: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home),点击“个人积分”模块提出积分申请,获得核定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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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市积分每天都可以申请,拿到受理回执后,约20个工作日出核定积分。

▶第二步:区积分入学申请

市积分核定后,申请人在资格申请时间内申请黄埔区积分制入学。

1.电脑端:点击“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入学”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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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手机端:打开“埔居易”微信小程序(原“靠埔通”微信小程序),点击“积分入学”模块(该模块将于4月22日上线)。

*提醒:关注“平安黄埔”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便民服务】-【埔居易】即可进入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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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制入学积分指标构成及排名规则


▶积分制入学积分指标构成(市积分+区积分)

积分制入学的积分指标体系由《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和《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充加分指标》构成。

申请人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总积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分值(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准)+《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充加分指标》分值(以“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准)。

(上下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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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规则

积分制入学的积分排名按总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准);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按月数计算,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准)。

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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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制入学流程


➤市积分:申请人电脑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点击“个人积分”模块提出积分申请,获得核定积分(每天都可以申请,拿到受理回执后,约20个工作日出核定积分)。

➤区积分:

1.获得市核定积分后,申请人在资格申请时间内及时点击“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入学”模块或“埔居易”微信小程序—“积分入学”模块申请办理黄埔区积分制入学,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上传基本资料、保存并确认;

2.资格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提出积分申请、上传加分材料、保存并确认。

➤各街镇积分制入学受理窗口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予以退回,由申请人补充材料、重新提交。

➤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积分初审。

➤申请人网上查分,有异议可在网上提交积分复核申请。

➤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积分复审。

➤积分结果公示。

➤公布积分排名结果。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入学”模块或“埔居易”微信小程序—“积分入学”模块填报黄埔区学校志愿。

➤区教育局公布学位分配结果。

➤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06

申请说明


▶申请流程有关说明

1.准备有效的基本材料后,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入学”模块,点击“黄埔区”注册账号、上传基本资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规格为:jpg、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并保存、确认提交;申请人按居住证地址选择受理街镇,居住证属外区的,选择我区就近的街镇受理;

2.各街镇对申请人所填报及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申请人可适时登录系统查询本人信息是否通过,资格申请不通过的根据指引对不合格退回的资料和图片进行修改和再上传;资格初审通过后,申请人登录系统上传加分资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规格为:jpg、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并保存、确认提交;

3.已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确认的,在规定时间内,如有要求在网上变更资料或信息,需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于受理时间截止前完成变更,并保存、确认提交;

4.申请人应及时查询本人所得的总积分,如对区积分有异议的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提出复核申请。

▶申请所需的材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1.申请人、配偶及随迁子女的基本材料

(1)户口簿(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

(2)身份证(正反面);

(3)随迁子女出生证;

(4)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和相应户口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所属单位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5)结婚证或离婚证。

2.企业加分材料

(1)本区纳税前200名企业。

填写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供在职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在职证明或任用聘书)。

注意:如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错误,系统将无法校对识别。

(2)本区民营及中小企业、本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企业、研发投入增量50强企业。

填写企业名称,并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营业执照》,提供在职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盖有企业人事部门公章的职位身份证明或任用聘书)。

注意:证明材料需明确说明中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如无明确说明,视为普通员工。

3.随迁子女学籍证明材料

提供随迁子女“学生基本情况表”或到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幼儿园)(仅限本区小学或幼儿园)开具就读证明并加盖公章。


07

积分入学政策咨询电话


区来穗局:020-82378907

区教育局:020-82111495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发布于 2024-07-19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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