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京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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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 淮 区


01

报名条件


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主要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依据南京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该子女需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实际居住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的有效居住证;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的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正常经营,未中断;

(4)出生证等证件。


02

报名地点

住地所属辖区街道的指定报名点学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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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日程安排

暂住在我区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28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暂住地所属辖区街道的指定报名点学校申请报名,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统筹安排学校就读。若外来务工人员(或法定监护人)在为其随迁子女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其随迁子女入学。


雨 花 台 区


幼升小


01

登记时间


2024年7月6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02

登记地点和时段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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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登记对象和所需材料


随迁子女(一年级新生)申请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经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入学。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小升初


01

登记时间


2024年7月6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02

登记地点和时段安排


今年小升初随迁子女入学分时段在铁心桥中心小学和板桥中心小学集中审核登记。具体安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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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登记对象和所需材料


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经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内公办初中入学。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学籍卡、毕业生登记表(仅雨花台区应届小学毕业生须提供)等材料。


建 邺 区


幼升小


01

登记条件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应根据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应流程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登记(逾期不登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02

登记对象


在我区暂住的外省市户籍满六周岁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03

登记时间及方式


请在2024年7月1日至7月7日使用电脑点击链接地址 ,或用手机、pad等移动终端打开微信,使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附件。

电脑端访问地址:

https://wx.nje.cn/eduClient/oa/entranceRegister/mobile/projectDetail?projectCode=1718934636445

移动端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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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需提交的附件材料


1.家庭户口簿(地址页、父母页、学生页);

2.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

3.符合我区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正面);

4.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以下方式选择一种)

①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及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提交签订合同双方主体及合同签订时间相关页面,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2024年5月31日止);

②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2024年5月31日止)。


登记提交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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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


01

登记条件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应根据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应流程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登记(逾期不登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02

登记对象


外省市户籍在我区暂住的、在我区小学就读的,且尚未取得学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03

登记时间及方式


请在2024年7月1日至7月7日使用电脑点击链接地址,或用手机、pad等移动终端打开微信,使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附件。

电脑端访问地址:

https://wx.nje.cn/eduClient/oa/entranceRegister/mobile/projectDetail?projectCode=1718941695626

移动端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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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需提交的附件材料


1.家庭户口簿(地址页、父母页、学生页);

2.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

3.符合我区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正面);

4.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以下方式选择一种)

①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及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提交签订合同双方主体及合同签订时间相关页面,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2024年5月31日止);

②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2024年5月31日止);

5.小学毕业生学籍相关信息(毕业证、学籍卡等)。


登记提交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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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6-30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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