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坪山区小一升学分流调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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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学位分流统筹的说法为二次补录。


关于二次补录:

1.全区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参加第一次报名;


如第一次报名被录取,不能参加二次补录;如第一次报名被录取但自愿放弃学位,视为已安排学位,不能参加二次补录


2.二次补录的名额为全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第一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可跨学区申请。二次补录的对象为全区第一次报名通过公办学校学位申请资格审核,但未被录取的学生


二次补录仍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不同学位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二次补录名额录满为止。



发布于 2024-06-29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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