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小一升学分流调剂规则

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于当日下午3点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第二批民办志愿的录取结果。
第二批民办志愿学校分流办法:
就读资质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四个民办志愿参照公办学校共享学区的做法,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结合民办学校分流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补征集志愿:
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原初审的公办学校(公办第一志愿学校)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或回户籍地就读。
(民办二次分流)仍未被录取的,符合我市就读条件,可参加仍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的招生(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将在公办招生系统登录窗左侧公告,即民办第三批招生),或到其他区民办学校申请学位,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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