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意愿就读本区的本市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办法,统筹安排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统筹安排就读。学校招生公告中有“梯度安排”的,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对不符合学校“梯度安排”或“五年一户”政策的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学校无法安排的,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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