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区公办入学排序和统筹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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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语文教育 00后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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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行政部门首先安排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对口入学,当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依次按照适龄儿童与户主的关系、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等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孩、三孩或多胞胎除外)。

对于申请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购房时间、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实际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街道内的小学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依次顺序为:

①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②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③其他情况;

④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孩、三孩或多胞胎除外)。

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港澳台和外籍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发布于 2024-06-15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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