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招生简章 | 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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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 号),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领导小组

组长:夏红梅

副组长:孙兰兰

组员:刘宏佳、王亮、高远、蔡丹、滕会敏

三、招生范围

菊园新区“城北路-陈家山路-和硕路以西、环城河-清河路-沪宜公路-练祁河以北、霍城路以东、胜竹(西)路以南”的地区。“霍城路以西-练祁河以北-沈海高速以东-胜竹西路以南”的区域,在配套学校开办之前,暂时列为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初中部)的招生区域。

四、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计划:六年级6个班

招生对象: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1. 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校从2020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4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四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本校从2024年起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2024年入学的须满一年,2025年入学的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本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6.符合嘉定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理事会成员单位职工子女及本校教职工子女

如果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入学需求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五、招生日程安排

4月11日  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4月14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5月22日起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8月15日前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学校承诺

1.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

七、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1-69900256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

2024年4月11日



发布于 2024-06-08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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