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区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

1. 落实法定责任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的招生方案须报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可进行体育或艺术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其他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2. 保障教育公平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原则,为每所公办初中划定施教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统筹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按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部署要求,不断优化义务教育结构。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初中同步招生、免试入学,优化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初中就读,确保应入尽入;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全面保障适龄残障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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