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这几种上海初中入学方式!

上海小升初入学
一、公办初中
公办初中(小升初)有几种入学方式:户籍对口、学籍对口、对口入学+摇号。
1、户籍对口
户籍对口的意思是在小升初的时候,该区公办初中看的是户籍所在地,按照孩子户籍所在地(及入户时间)来决定孩子的对口初中。户籍对口的特点是小学可以在别的学校上,甚至别的区上,户籍在该初中对口小区,就可以上该公办初中。
2、学籍对口
学籍对口的意思是在小升初的时候,该区公办初中是根据孩子小学的学籍(在哪里上学),来决定孩子的对口初中。学籍对口的特点是,要上该区公办初中,基本上需要在该区的对口小学上学才行。同时也包括一贯制学校内小学部直升初中部的情况。
这种一般是小升初才有的对口方式,幼升小一般都是户籍对口方式。
3、对口入学+摇号
部分城区在户籍或学籍对口的前提下,内部实行电脑派位制度。
4、“三公”学校招生
上海有三所非常特殊的公办,分别是上实、上外附中和浦外,他们可以全市招生,可以像民办一样摇号,可以进行面谈和考核,可以对生源层层筛选,被家长们称为“三公”。
相关阅读:上实、上外附中、浦外“三公学校”2023招生简章公布!
“三公”学校一般在民办摇号前发布招生简章,如果未被录取,不影响后续所有的升学路径,但一旦报考成功,将自动放弃其他的学校的入学安排。
5、上中东校、上实东滩招生
除了“三公”学校,上中东校、上实东滩,2公办初中的招生形式,也非常特殊。
相关阅读:上中东、上实东滩发布2023年招生简章!
沪上16区公办初中的入学方式都是怎样的?
01
徐汇区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按学生户籍性质,采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方法,各校继续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和三胎除外),对于对口入学和电脑派位的学生须有本区学籍三年以上或2022年5月30日前学籍已在徐汇区。
02
静安区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采用相对就近小学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法,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03
黄浦区
全区小学五年级学生毕业后,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六年级,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04
长宁区
根据区内中小学设点布局的实际情况,相对就近均衡配置生源,实行部分划片电脑派位和部分对口入学相结合的初中入学办法。其他符合长宁区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将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05
杨浦区
本区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对口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按照小学毕业生“免试划块、相对就近、动态轮换、对口直升”的原则具体操作。
06
虹口区
公办初中的招生继续执行一所或几所小学对口一所中学的统配办法。本区小学就读的五年级学生按对口统配原则升入相应的公办初中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五年级学生原则上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07
浦东新区
本区公办初中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学生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学生对口入学。公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小学部实施“五年一孩”政策的一贯制学校,学生升入初中时仍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本区公办寄宿制学校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08
普陀区
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对口、“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09
闵行区
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闵行区公办初中学校以“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对于闵行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学生,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严格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在完成上述安排尚有招生计划情况下,采取居住地段对口、小学划片对口等方式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010
宝山区
本区公办初中按户籍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由“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自动调配户籍学生进入对口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011
嘉定区
本区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012
松江区
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本校就读六年级,有空额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公办纯初中按照规定学区入学方式入学。
013
金山区
对所有在本区居住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先对“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划片安排对口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等符合其他条件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014
奉贤区
本区所有公办初中根据“免试入学”、学区对口原则,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新生名单和学籍材料进行招生报名工作。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015
青浦区
本区所有公办初中坚持“免试入学”原则,采取户籍地段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根据2023年青浦区公办初中招生划片范围及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置细则,由各校对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下发的新生名单和材料进行核对验证,在此基础上进行招生入学工作。
016
崇明区
公办初中采取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办法安排学生入学。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限在本区范围内招收本区户籍学生,办法另行公布。
二、民办初中
民办初中和民办小学一样,都是通过摇号方式录取。摇号不中再按优先级统筹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在小升初录取前会填写志愿,如果不愿意直升,可以和其他民办小学毕业生一样,参与民办初中的报名,并通过摇号的方式录取。
三、国际学校
如果考虑走体制外,可以去国际学校。需要注意,有的国际学校不收中国籍学生。
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今年,市教委发布的关于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及相关考试文件,政策框架总体保持稳定,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招生录取批次、名额分配计划占比等均保持不变。综合考虑本届学生实际情况,在个别方面做了优化。名额分配到校志愿数由1个增加至2个,其他各批次志愿数保持不变,各批次志愿填报均在市级统一平台上进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批次现场综合评价暂停,相应成绩按满分10分计。体育中考统一考试暂停,相应成绩按满分15分计。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学生须具有2023年中招报名资格并完成报名,且须参加学业考试,并获得统一考试科目有效成绩。
中招录取工作分为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个批次。自主招生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划定同一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述批次志愿填报均在学业考试后、成绩公布前进行。
(一)招生计划管理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按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市教委负责全市招生计划(含特殊教育招生计划)的宏观管理,对各区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统筹。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本区生源和教育资源配置等实际情况,按照普职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编制本地区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班级学额原则上控制在每班40人以内,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班级学额原则上控制在每班15人以内。
各类招生计划确定后,即向社会公布。各区教育局、招考机构和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已公布的计划招生,如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后进行,由市教委统一部署,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实施,各区教育局、招考机构、招生学校和初中学校等必须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开展招生录取。未经允许,所有招生学校不得在当年度学业考试前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录取测试或变相测试。各招生学校须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和招生学校予以公布。
自主招生录取类别及顺序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录取;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可兼报上述四个类别,前三个类别只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签约预录取,第四个类别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统一招生录取批次(不含中职校自主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后续其他录取批次。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该类别实行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签约预录取和录取,学生可填报2个志愿。
(1)计划编制
2023年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10%;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5%;继续试点“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的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30%。
(2)招生录取
各招生学校应根据招生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对学生综合能力、志趣特长等进行综合测试,并经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择优签约预录取,签约预录取数不得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已签约预录取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须达到当年度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2.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录取
该类别自主招生参照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方式进行,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签约预录取和录取。通过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可填报2个志愿(体育类和艺术类可以兼报)。
该类别自主招生计划合计不低于全市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总数的15%,招生计划由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各区和学校项目申报情况、项目发展需要、项目特点等进行总体统筹评估后下达。
各招生学校应根据招生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做好自主招生的实施,并经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足额签约预录取。已签约预录取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当年度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具体招生录取办法由市教委另行发布。
3.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1)计划编制
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招生计划单列,其中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非上海生源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国际课程班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0%。
(2)招生录取
国际课程班招生参照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时间和程序,由招生学校自主进行报名、考查,统一进行签约预录取,签约预录取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已签约预录取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当年度相应国际课程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参照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办法执行。
4.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
该类别包括中本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中职校提前招生(需面试或测试的专业,下同)类型,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
(1)计划编制
2023年继续扩大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试点专业范围。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中,用于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计划约占总量的25%。中职校自主招生类别的计划由市教委统筹后下达,其中中职校提前招生类别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25%。
(2)招生录取
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中职校提前招生可同时兼报。中本贯通只招收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本市户籍学生。招生学校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是否组织面试或专业测试。学生按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对于有面试或专业测试要求的专业,须取得资格后方可在网上填报志愿。中本贯通可以填报2个平行志愿,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合计可以填报3个平行志愿,中职校提前招生可以填报4个平行志愿。
中本贯通录取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学校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按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名单。
(三)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2023年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后进行,其中现场综合评价暂停,相应成绩按满分10分计。
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65%,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60%。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类别和顺序为:“名额分配到区”“名额分配到校”。学生可兼报上述两个类别。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统一招生录取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后续其他录取批次。
1.“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
“名额分配到区”招生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全市各区的招生方法,学生均可填报1个志愿。
(1)计划编制
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区”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80%。分配到区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以各区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中招报名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地理方位和资源分布等因素,由市教委统筹协调后下达。
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区”招生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30%,其中90%-95%分配到外区,其余分配到本区,具体将根据城乡教育发展状况及各区实际情况,由市教委和各区教育局共同商定后下达。
上海市回民中学、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录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具体条件由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确定后予以公布)。
(2)招生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以学生报名所在区为单位,对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学校根据相关要求,对投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赋分,并将投档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得分和现场综合评价得分(按满分10分计)合成综合考查成绩。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将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考查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
2.“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
“名额分配到校”招生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相应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的招生方法。不选择生源初中在籍在读满3年的初三学生可填报2个志愿。学生填报资格由学校认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1)计划编制
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校”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20%,仅分配到相应区的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具体分配方案由各区教育局以均衡、随机为原则自行制定。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实际招生情况进行编制上报,市教委结合各区教育资源分布、人口流动等情况统筹协调后下达。
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70%。招生计划原则上以所属区内符合填报“名额分配到校”志愿资格的中招报名人数占本区该类学校中招报名总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后下达。“名额分配到校”计划要分配到本区每所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实现名额分配到校全覆盖。
(2)招生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以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为单位,对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
学校根据相关要求,对投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赋分,并将投档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得分和现场综合评价得分(按满分10分计)合成综合考查成绩。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将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考查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
(四)统一招生录取工作
统一招生录取指由各区招考机构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进行投档录取的招生方法,包含“1至15志愿”和征求志愿。该批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委统一部署,各区招考机构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招生录取。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包括普通高中、中职校统一招生录取,中职校可按专业、大类或学校进行招生。
1.计划编制
高中阶段学校编制统一招生录取计划,并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市教委根据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郊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原则,结合各区学生分布情况,对统一招生录取计划进行调整平衡后下达。
2.招生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各区招考机构按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录取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1至15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各区招考机构负责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和录取工作。
中职校招生学校(部分专业除外)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可停止本年度招生,相关学生由区招考机构和招生学校负责调整录取。
(五)其他招生工作
1.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1)计划编制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2023年招生计划申请。区教育局在对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评估的基础上,核定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宿舍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经区教育局确定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须纳入所属区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或计划外招生。
(2)招生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本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合理自主确定本校招生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并由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录取。
2.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单列,分为市级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和区级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市级学校招生录取指:上海市盲童学校面向全市招收视力残疾学生,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上海市鹤琴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听力残疾学生,上海市鹤琴职业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智力、肢体和精神等残疾学生(含参加“入学综合评估”的听力伴智力残疾学生)。区级学校招生录取指:区属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力、肢体和精神等残疾学生。
参加特教学业考试的学生须取得相应类别考试有效成绩方可参加投档录取。参加特教入学综合评估的学生评估结果以A、B、C、D四个等第呈现并作为录取依据。
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和办学特色,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招生方案须经市教委同意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予以公布。特教招生学校按学生特教学业考试成绩或评估结果由高到低足额录取,如达到录取要求的学生超过招生计划数,由招生学校在最低同档评估结果的学生中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方案择优录取。未被市级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区级招生录取批次。
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及普通学校特教班应届初三学生,可通过征求志愿方式申请就读有征求志愿招生计划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学校可进行专业面试,并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方案择优录取。
3.特定学校招生
(1)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中学以及经市教委同意的其他学校,须制定直升招生方案,于2023年3月底前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公布。学校须严格按照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直升录取学生名单须于2023年5月底前由学校分别报市教育考试院和所在区招考机构,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其他学校的录取。
(2)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上海市马戏学校、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上海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和上海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等学校,须制定招生方案,于2023年3月底前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学校须严格按照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不得招收已并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录取学生名单于2023年8月底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4.持外国护照以外籍身份报名学生的录取工作
各区教育局须于2023年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区持外国护照学生的招生办法和招生学校,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以外籍身份报名且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填报就读意向,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就读意向统一安排至相应普通高中学校入学;对于意向进入中职校就读的外籍学生,由学生本人向中职校提出申请,由招生学校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学校招收的持外国护照入学的学生不列入学校招生计划数。持外国护照以外籍身份报名的学生不可填报各批次志愿,不参加各批次招生录取。
5.政策性照顾项目
根据教育部规范加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中招政策性照顾加分及同分优待政策,严格执行加分及同分优待资格核准和公示制度。2023年中招政策性照顾加分及同分优待具体项目及分值等见附件1。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学校须严格核准申请政策性照顾学生的资格,每级核准部门和学校均须对相应学生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举报并经核实确认的一律取消其照顾资格。如符合多项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只可享受其中一项,不予累计。
6.初中毕业生升学和生涯发展教育工作
健全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和生涯教育工作体系和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升学与生涯教育指导的研究,引导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社会需求,合理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升学途径。各级招考机构要加大招考信息公开、公示力度,通过媒体、网络、宣讲、咨询等各种途径与方法,向学生宣传有关招生政策情况,介绍各类招生学校的有关信息。初中学校要开设好升学与生涯教育课程、组织好相关活动,促进学生对高中阶段学校的了解,拓展学生对社会分工、职业角色的体验与认识,使学生初步形成生涯规划意识与能力。

全部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