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中考政策有哪些变化?

变化一:以降序排列在报考总人数10%位置的考生成绩作为普通高中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
今年的投档录取规定总体保持稳定,综合考虑学位供给、报名人数等变化因素,今年对普通高中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划定比例进行了动态调整,以降序排列在报考总人数10%位置(去尾取整)的考生成绩作为普通高中第一梯度投档控制线。
今年投档录取批次中,第四批次新增综合高中招生计划。第四批次招生计划为:
1.普通高中学校其他(剩余)招生计划和综合高中招生计划。
2.中职学校其他(剩余)招生计划。
投档录取时按序号顺序依次投档录取,即在第四批次投档录取中,先投档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其他(剩余)招生计划和综合高中招生计划,再投档录取中职学校其他(剩余)招生计划。在第四批次志愿时,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可填报6个学校志愿。
变化三:南沙等区的区属示范高中可将不超过25%的招生计划面向外区招生
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经批准可面向外区招生的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新建的区属普通高中: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区招生,但每所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原则上可将不超过15%的招生计划面向外区招生;南沙区等部分普通高中学位供给相对宽裕的区,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将不超过25%的招生计划面向外区招生;在非中心城区,引入省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新建的区属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将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具体比例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申请。
变化四:非户籍生与户籍生同时投档录取
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省、市属和各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非政策性照顾的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的计划为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8%至18%。区属公办普通高中的具体比例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的具体比例由学校自行确定。公办普通高中投档时,非政策性照顾的非广州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与户籍生同时投档录取,其录取人数不超过其最大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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