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考自招类别和填报规则


(1) 自主招生录取志愿分四个类别:
①市实验性示范性(即市重点)高中:包含委属+ 区属、市特色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志愿;
②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录取志愿;
③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志愿;
④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志愿。
(2)填报高中自招录取志愿的学生必须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并通过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3)第一个类别:学生须在学业考试前,通过“上海招考热线” 网站、招生学校网站或公众号了解招生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学业考试结束后,学生根据招生学校招生方案公布的时间和要求
在“上海招考热线” 网站上填报志愿,共可填报 2 所学校,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可兼报,志愿不分先后。需要注意志愿填报时间,过时将不能填报。
学生完成网上填报后,还须进行书面志愿确认。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在就读初中学校进行志愿书 面确认,返沪生、往届生在报名所在区招考机构进行志愿书面确认,跨区报名学生在“上海招考热线” 网站上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志愿填报后,在学籍所在学校进行志愿书面确认。
书面确认只核对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志愿或补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志愿书面确认的学生,视作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志愿。
(4)第二个类别:艺体特长生自招详情见本章节“ 自主招生常见问题汇总”部分。
(5)第三个类别: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志愿填报由相关招生学校自 行组织,无须在“上海招考热线” 网站上填报志愿。
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招生计划单列,其中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非上海生源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国际课程班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 50%。
(6)第四个类别: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填报有面试或专业测试要求的志愿,学生应先报名参 加相关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或专业测试,通过面试或专业测试的学生方可填报相应志愿。按 1:1 比 例进行网上投档录取(末位同分时,则采用末位同分同投进行投档录取),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录取顺序按文本顺序,学生如果被中职校自主招生志愿学校录取,其填报的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的志愿自动失效。
(7)前三类自主招生采用网上签约的方式进行预录取。学生只能与上述三类学校中的一所招生学校签约。
(8)已签约预录取的学生不得更改或放弃。注意这里的签约指的是中考后通过高中学校选拔后的正式签约。
(9)学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须达到相应的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2023 年控分线为 610 分),方可被正式录取。
(10)前三类自主招生名额,最终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调整至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11) 自招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影响后续批次的录取,会自动进入后续其他录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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