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2024年幼升小阶段的录取排序规则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若条件相同,则根据房地产权证办理时间先后排序。
居住地址相应的租房承租人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若条件相同,则根据租赁合同备案的时间先后排序。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划重点: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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