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实行学位住房锁定
从2018年起,宝安区全区公办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
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学位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
如学生转出原申请学校,其使用的房产可向学校申请解除锁定。
学生毕业解除锁定的房产,可用于当年申请学位。
同个学区内的房产,学位房锁定信息不能转移。
从2018年起,宝安区全区公办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
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学位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
如学生转出原申请学校,其使用的房产可向学校申请解除锁定。
学生毕业解除锁定的房产,可用于当年申请学位。
同个学区内的房产,学位房锁定信息不能转移。
发布于 2024-05-03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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