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申请学位,要到学校提交原件材料吗?附10区政策汇总→

PART1
罗湖区
学校信息初审时间:6月6日-6月12日。
一、网上审核(不用去学校初核):
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二、预约验证(到公办第一志愿学校现场初核):
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请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核。
PART2
宝安区
学校信息初审时间:
小一:6月15日一6月22日;
初一:6月17日-6月23日。
一、网上初核(不用到志愿学校初核):
使用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个人跟住建部门签订的公共租赁房合同)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
二、现场初核(到公办第一志愿学校现场初核):
使用祖屋或特殊住房(含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或学区租房(仅含需要使用《居住登记查询单》申请学位)的家长,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
携带学位申请表、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PART3
盐田区
学校线上初审资料时间:6月14日-6月20日。
学校线上对家长网上填报的信息、上传的证件进行比对审核。
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将发短信告知家长进行修改、补充。
PART4
龙岗区
一、学校网上初审:
第一志愿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资料、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
小一初审时间:5月31日-6月7日;
初一初审时间:6月1日-6月7日。
二、以下情况,需要到学校现场审核:
若填报信息不规范或资料不完整,学校通知家长到校补交有关材料并现场审核初审结束后,家长不得更换学位申请材料及修改报名信息。
使用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或祖屋申请学位的,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需按第一志愿学校通知要求,到校现场验核住房材料原件。
PART5
龙华区
学校网上初审:6月8日-6月19日。
申请学位不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只需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原件)材料扫描,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PART6
坪山区
学校材料初核:6月8日-6月15日。
学校根据家长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系统初审。
PART7
光明区
招生学校进行申请材料初审:
小一初审时间:6月8日-6月14日;
初一初审时间:6月9日-6月14日。
招生学校在招生系统中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学校),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同时组织人员对家庭实际居住进行核查,家庭未实际居住的,初审不通过。
PART8
大鹏新区
学校初审信息时间:
小一:6月8日-6月14日;
初一:6月8日-6月14日。
一、网上审核(不用去学校初核):
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居住登记查询单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二、预约验证(到公办第一志愿学校现场初核):
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请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核。
PART9
南山区
报名完成后家长不需要现场验核材料,学校在6月12日前根据家长上传的资料,完成初验(含补验证)。
PART10
福田区
初验报名信息:
小一:6月10日-6月14日;
初一:6月11日-6月15日。
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证件资料进行网上初验。
请家长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看初验结果。
初验未通过的家长须在(小一6月15日-16日,初一6月16日-17日),重新修改相关信息,并将证件资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必要时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验,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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