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成功后不需要到现场验核材料,入学材料由学校在6月10日前完成初审后,由区教育局统一报公安、住建、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联网审核。学校应在6月12日前完成补验材料(指已在网上申请,学校初验没有通过的),具体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区教育局根据最终验核结果,在招生系统上按照积分情况排序录取。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者分流到其它公办或公益民办学校。学位申请人同时选报民办学校的,将由选报的民办学校优先录取,一旦被民办学校正式录取,则同时失去入读公办学校资格;如未被录取,再参与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积分排序。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学位一经查实,我局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资格;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27日15:00后,家长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或手机端查询录取结果。7月29日—7月30日,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决定,并于7月28日15:00前由学校以短信或公告方式告知家长。(一)福田区初一网上预报名(5月31日-6月7日)5月31日9:00为网上预报名开始时间,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教网”(http://www.szftedu.cn),按指引进入“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电脑端)进行报名,并将相关证件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6月7日18: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温馨提示:1.在该时间段内报名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峰报名,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2.各公办初中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参见《福田区2021年初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3.迁居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坪山、龙华、光明、大鹏、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现就读福田区属小学六年级的学生,请根据下表提供的电话或网址,掌握各区招生报名政策、时间、地点,由学生家长自行到相应地区申报初一学位。(二)福田区初一核实实际居住(6月8日-6月13日)福田区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请家长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并在网上预报名时填报实际居住承诺书。温馨提示:在公布录取名单前,学校也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第一志愿为网上申请学位时实际居住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不可随意选择;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最多选择3所学校为志愿学校,并按意愿将所选学校排序,分别选为第二至第四志愿。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温馨提示: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福田区教育局将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福田区教育局不再统筹安排学位。(四)福田区初一初验报名信息(6月11日-6月16日)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如实填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虚假材料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1.6月11日-6月16日期间,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证件资料进行网上初验。请家长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看初验结果。温馨提示:家长自行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为初始积分,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积分方为最终学位积分。2.初验未通过的家长须在6月17日18:00前,重新修改相关信息,并将证件资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必要时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验,逾期将不再受理。(五)福田区初一材料审核及复核(6月17日-7月8日,7月9日-7月15日)1.由福田区教育局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街道、社保、住建、计生、公安、房屋租赁、规划和国土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核,审核期间,系统将动态显示各项资料审核情况。2.7月7日系统将显示各项证件审核结果及积分,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务必于7月8日当天18:00前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修改,逾期将无法修改。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有关部门复核,7月15日18:00审核及复核工作全部结束。审核涉及的业务部门较多,数据量较大,公布审核结果日期若有调整,将于报名系统公告,请家长留意。对最终积分有异议的家长,须在公布最终审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福田区教育局政务服务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六)福田区初一统筹学位(7月16日-7月28日)7月29日上午10:00,各初中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后录取结果。温馨提示: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家长,请于公布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向福田区教育局政务服务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温馨提示: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学生,将取消录取学校学位。温馨提示: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影响积分排位,请家长尽量避开前二天的申请高峰,以免造成网络塞车。(小一:5月27日—6月3日;初一:5月31日—6月6日)(小一:https://zs.baoan.gov.cn/visitbagbxyjz;初一:https://zs.baoan.gov.cn/visitbagbcyjz),对照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范围查询网址:http://www.baoan.gov.cn/jyj/zwgk/jcjyk/xxgg/),根据自己的住址,选择对应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并上传证件材料扫描件。小一报名系统将于6月3日下午5时整自动关闭,初一报名系统将于6月6日下午5时整自动关闭,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小一:6月4日—6月13日;初一:6月10日-6月18日)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个人跟住建部门签订的公共租赁房合同)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只需将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祖屋或特殊住房(含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家长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后,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填报了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的,使用特殊住房申请学位的家长到公办学校(第一志愿)进行初核,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3.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4.家长按要求签订《宝安区义务教育入学信用承诺书》(下载模板签署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模板下载网址: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http://www.baoan.gov.cn/jyj/zwgk/jcjyk/rxbm/),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小一:6月14日—6月26日;初一:6月21日—6月26日)公安、房产、住建、社保、卫健等职能部门对就读资格和积分进行审核。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门口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在6月29日下午5时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申请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未按时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复核的学生资格或积分进行复核,以部门复核结果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根据审核、复核结果和招生计划,依托招生系统,开展录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学区教育办检查录取结果是否准确。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填报的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查看录取结果,各学校在当日下午3点前将本校录取名单公告在校门口显眼位置。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填报的公办第一志愿学校查看录取结果,各学校在当日下午3点前将本校录取名单公告在校门口显眼位置。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于当日下午3点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第二批民办志愿的录取结果。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于7月31日下午5点前到原初审的公办学校(公办第一志愿学校)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如因特殊原因时间有调整,将在网上申请系统登录页面左侧公告,请家长留意。(八)宝安区新生报到注册(小一、初一:8月2日前)在规定日期前,录取的新生到申请学校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决定。逾期不注册的,按照自动放弃学位处理,不再安排学位。(小一/初一:5月27日10:00-6月2日23:00)全区启用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家长对照《龙华区2021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不含大学区)》(附件4),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学校,在网上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大学区的范围按《龙华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方案》(附件2)执行。(二)龙华区学校初审(小一/初一:6月3日-6月15日)(三)龙华区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复核(小一/初一:6月16日-7月15日)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应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四)龙华区录取工作(小一/初一:7月16日-7月20日)龙华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做好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适龄儿童、少年的录取工作。大学区的范围按《龙华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方案》(附件2,如上图)执行。 (五)龙华区公布新生名单(小一/初一:7月21日)(六)龙华区新生注册(小一/初一:7月22日-23日)龙华区各中小学在7月23日前接受新生注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新生注册工作。网上预报名:5月28日至6月2日;
学位申请:5月29日至6月4日;
资格审核:6月5日至6月29日;
查询和复核审核结果:6月30日至7月3日;
查询录取结果:7月28日。
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6月2日(星期三)下午18:00【6月2日(星期三)下午18:00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点击“公办初一报名”通道、“民办初一报名”通道,或登录“深圳坪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通道报名。(2)家长根据系统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各项材料;(3)家长所上传材料必须符合系统审核的要求,以免影响在线审核;6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6月11日(星期五)下午18:00学校根据家长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系统初审。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所有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区教育局将学位申请材料按规定流程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政数、社保、计生等相关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通过政府政务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审核,全面确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最终以各业务部门审核结果作为学位申请资格、积分排位和录取顺序的依据。家长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看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可根据审核结果明细,自行到相关部门重新核对有关信息,如针对审核结果明细需咨询的,可到第一志愿学校进行咨询;如需到区教育局咨询,需第一志愿学校出具介绍信。信息核对准确后,用报名账号登录招生报名系统,将相对应的材料通过拍照或扫描再次上传提交;请家长务必关注申请复核的截止时间【7月14日(星期三)下午17:00】。区教育局将申请复核的材料重新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政数、社保、计生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复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积分排位。 (1)家长可通过网上招生报名系统直接查询本人的公办学校录取结果; (2)民办学校录取结果请关注区教育局后续发布的有关公告。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6月2日(星期三)下午5:30;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5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6月3日(星期四)下午5:30;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填写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填报本校初一年级作为第一志愿的,视为直升,优先录取);第二、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具体录取办法参见《光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网上预报名期间,教育局将在学位申请网站每天公布截至当天下午5:00(最后一天为当天上午11:30)时各学校报名数据,包括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含各类型报名具体人数)等信息。家长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填报学区内学校。招生学校在招生系统中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学校),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三)光明区各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6月9日—7月12日)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等方式对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校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四)光明区家长、招生学校进行复核(截至7月14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发布后,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申请学校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申请学校填写相关复核申请表,报区教育局统一复核。(1)7月27日(星期二)下午5:00,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光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规定进行录取。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家长注册事宜。(2)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所有公办学校均已完成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规则进行录取;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将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征集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规则进行录取,按时报到注册的,可以到就读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补贴。(一)盐田区初一网上申请学位(5月27日—6月3日)1.5月26日开通试报名功能,请注意试报名并非正式报名,所填信息将在正式报名前全部清空。2.5月27日上午9:00初一网上报名系统正式开通,请按时登录盐田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办事服务—学位申请(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zdywly/xwsq/),点击“网上报名通道”栏目下的“初一学位申请”进入初一学位申请页面(或直接键入报名系统网址:https://ytzs.yantian.org.cn/visitytgbcyjz)。登录后,凭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等证件号进入,填写相关信息,确认信息无误保存后,打印《盐田区2021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3.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是5月27日9:00—5月31日17:00,之后Ⅱ类申请人报名通道关闭。6月1日上午12:00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的积分情况,积分不够的,请在6月3日17:00前改报住房所在的学区学校,以免影响到学区学校的录取。4.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类、III类和其他初中学校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是5月27日9:00—6月3日17:00。6月2日和3日的上午12:00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当天各学校的报名人数及积分情况,以方便家长据此调整志愿。(二)盐田区初一初审申请资料(6月7日—6月11日)各学校视情况分批错峰组织家长到校初审资料。家长应携《盐田区2021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入学申请资料原件,到申报学校初核资料。入学申请资料齐全的,学校初审人员在两份《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一份给家长,一份学校留存,并出具《盐田区2021年初一学位申请初步受理回执》;学校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在《申请表》上标明原因,退回材料,不发《回执》。今年我区继续实行无纸化招生,家长无需上交入学申请资料复印件。6月16日下午5点后,学校在公示栏公示预录取学生积分情况。(四)盐田区初一入读资格审核(6月17日—7月5日)教育部门对家长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联网比对、核验。凡经查实,提供虚假或过期材料的,盐田户籍适龄儿童不保证就近入学,非盐田户籍适龄儿童不再受理学位申请。学校于7月7日将申请者的资料审核情况公布于学校大门口公示栏内。(五)盐田区初一复核审核结果(7月12日—7月19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需进一步核实网上信息填写是否正确,若网上信息填写错误,须在7月11日前,提请学校对网上信息进行修改,教育部门将组织二次核验。学校于7月21日下午5点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可在学校大门口公示栏查看录取情况。(七)盐田区初一新生注册(8月25日—8月28日)学校在此期间,自行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家长可通过学校门口公示栏及学校咨询电话等了解注册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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