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北京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2023-2024学年北京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海淀区评选参考)
一、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6年修订)》。积极参加校内外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好评。学习兴趣广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提问,乐于探索,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开朗乐群、不怕困难。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85分及以上)。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校内外艺术活动,参与中华优秀文化艺术活动。热爱劳动,乐于参与各项劳动实践,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二、评选名额及范围
小学阶段的市级“三好学生”评选名额按照学校2023-2024学年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总数的5%产生(四舍五入)。
连续三年被评选为区级“三好学生”的本市学籍学生有资格参加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曾在外地就读的本市学生,在就读期间如获得过相应等级的称号,回到本市并在参评学校学习一年以上,也有资格参加评选。
三、学校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选
学校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选: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由老师及同学推荐作为候选人。
请符合条件申报参评“市级三好”的学生,提前准备好四、五、六年级的海淀“区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六年级证书暂时以公示为准。
申报时间:2024年3月1日-3月4日向班主任提出申报,交区级三好学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由班主任按照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由学校三好学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评选资格再次进行审核。
(3)在学校及班主任的组织下,学生对候选人投票,当场唱票、公布投票情况,并将投票情况上报学校三好学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留存过程性材料。
评选时间:3月6日(星期三)8:20进行评选。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评价市级“三好学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三好学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5)学校在校内显著位置将北京市三好学生推荐名单公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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