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在学区内居住的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少年。
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少年。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龙岗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注: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初一学位。
在坪山居住,就读小学六年级学校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少年: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少年。注:已在各类学校就读中学的,谢绝重复申请初一学位。
大鹏新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留级重读;已取得初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初一学位。
龙华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光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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