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篇】深圳10区学位申请居住证加分政策汇总!

梁老师
梁老师 北京小升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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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深户,居住证是学位申请必备的既是报名条件之一也是报名材料之一还是加分材料很多区有居住证加分一起来看

罗湖区

居住证加分项目

①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

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分。


②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③深圳户籍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加1分。


注: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离异家庭能同时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居住证和社保证明且符合条件的,享受同样加分。


福田区

根据福田区积分办法

无居住证加分项目


南山区

学位申请人属于非深圳户籍人口(含港澳籍),具体分4类:


  • 父母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含父母均为深户)——20分

  • 父母为非深户但均持有有效居住证——18分

  • 父母一方为深户或持有有效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深户且未持有有效居住证——0分

  • 父母属于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20分


盐田区

非深户儿童父母双方

都提交有效居住证的另加0.2分。


龙岗区

根据龙岗区积分办法

无居住证加分项目


宝安区

深圳户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

申请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非深户籍:

①社保+居住证时间加分:

申请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累计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加1分;

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累计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加1分。


②户证情况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

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龙华区

居住证情况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备注:

1、仅适用于非深户孩子。

2、同样适用于大学区,居住证加分规则与非大学区一致。

3、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


坪山区

居住证加分:(非深户孩子)

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加4分。

单方持有加 0 分。


光明区

非深户儿童父母双方

都提交有效居住证的加1分。


大鹏新区

深圳户籍学生:

户证情况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

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其他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深圳户籍。


非深圳户籍学生:

①社保+居住证时间加分:

申请小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再加1分。

申请初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且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再加1分。


②户证情况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

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其他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深圳户籍。


2022年起,深圳10区不在核验计生证明!


2022年起,深圳10区都不再验核计生信息

8区还明确了取消独生子女加分

一起来看看各区政策吧


福田区


按上级有关要求,学位申请与计生信息脱钩。自2022年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同时取消独生子女加分。


罗湖区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关于“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的要求,从2022年秋季起,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独生子女加分取消。


南山区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关于“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等要求,从2022年秋季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取消独生子女加分。


龙岗区


按有关文件要求,学位申请与计生信息脱钩。2022年起,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生信息,同时取消独生子女加分项目。


龙华区


按有关文件要求,2022年起,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家长计生信息,同时取消独生子女加分项目。


宝安区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学位申请与计生信息脱钩。2022年起,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生信息,同时取消独生子女加分项目。


光明区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从2022年秋季起,光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


在光明区2022年积分入学办法意见反馈与采纳情况中,可以发现独生子女加分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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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

按上级要求,2022年秋季入学,计生政策有变化,计生情况与入学不再挂钩,不再进行计生信息核验,取消独生子女加分。


坪山区


按上级有关要求,从2022年秋季起,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


大鹏新区


按上级有关要求,从2022年秋季起,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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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4-28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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