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学区划分情况
龙华区分为普通学区、大学区和共享学区。
1. 共享学区
龙华区外国语学校初中部、观澜第二中学共享学区招生范围。
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与新华中学共享学区范围。
2. 大学区
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治中学、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新学校、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龙华区实验学校、深圳高级中学(集团)北校区5所学校。
【小初君提醒】
1. 深户学生志愿填报规则
只填报学区内公办学校一个志愿。
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
选择服从调剂且就读与免费资格合格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其他学校;
选择不服从调剂的深户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
2.非深户学生志愿填报规则
第一志愿为学区内公办学校;
第二、第三志愿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民办学校;
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的非深户籍学生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但服从调剂的,第二志愿根据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满为止,依次类推;
当三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区内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录满空余学位为止;
选择不服从调剂的非深户籍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
3. 提前志愿
“提前志愿”是指先录取的民办学校,教育部门根据家长所填报的“提前志愿”,按学位类型和积分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如未被“提前志愿”录取的,将退回公办学校志愿排序录取;
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分流安排学位。若家长需取消“提前志愿”的,请在7月15日前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办理取消,逾期将不再受理。
请家长慎重考虑选择“提前志愿”。
4. 补充“大学区”
大学区范围内的学生,由家长自愿填写2所公办学校作为申报学校,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分流学校。
家长填报的2个公办学校志愿没有先后或主次区别,也不是录取顺序。
两个公办学校志愿均未选择本单校划片范围内学校的学生,视为不参与本单校划片范围学校的排序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学位类型统筹安排其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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