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考投档录取

一、中招投档录取规则
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以考生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中考成绩、所报志愿顺序和各学校的招生计划,投档生成各学校最低录取标准。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
案例说明:假如A同学和B同学参加中考,中考成绩分别为577分和576分。那么就系统在录取时会先查看A同学的的志愿表,A同学的志愿处理完投完档录取后,才会去处理B同学的志愿,这就是“分数优先”。
续上例,在处理A同学的志愿时,会先看A的第一志愿。假如第一志愿是深圳中学,再看一下深圳中学是否已经录满,假如未录满,那么A同学的档案就会被投到深圳中学,A被深圳中学录取。A同学被录取后,不会再看A同学余下的其它志愿。而如果深圳中学早已录满,那么就接着看A同学的第二志愿,按志愿顺序以此类推。
省一级学校所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为“达标”,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历史与道法单科等级须在C+以上(含C+),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
二、同分比较原则
在中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进行“同分比较”优先投档,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
(2)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
具体投档、录取按照市招考办制定的操作细则执行。
三、各类考生录取流程图
△2023录取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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