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学位申请有变!实行大学区!深圳这区公布入学提醒及7所新改扩建学校学区划分

梁老师
梁老师 北京小升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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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及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
学位申请有关事项的温馨提醒


为方便广大家长

提前做好适龄儿童、少年

2022年及2023年秋季

义务教育入学的准备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



一、2022年学位申请有关提醒


1、2022年,龙岗区学位申请将通过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采用家长自主拍照上传的方式进行证件采集。家长应提前将证件原件拍照或扫描(格式为jpg或png),确保图片内容无遮挡、清晰可辨认,并以“儿童姓名+证件名称”的方式命名(如:某某某出生证)保存备用,在后续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指引上传有关材料。


2、按有关文件要求,学位申请与计生信息脱钩。2022年起,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生信息,同时取消独生子女加分项目。


3、2022年,龙岗区将继续强化学位申请实际居住核查,特别是加大对深圳其它区户籍、非深户籍租房类别的核查力度,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居住材料。



二、2023年以租房形式
申请学位的有关提醒



1、租住在有产权住宅类房屋(商品房)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应至少包含2022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


2、租住在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随着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高峰的来临,龙岗区公民办学位紧张,请各位家长尽量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学位,特别是非深户籍且积分较低的家庭要尽早规划学位申报事宜,审慎理性地进行选择。


2、近年来,常有不法分子谎称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学位,以此向家长索要钱财,希望各位家长切莫相信不实许诺,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3、龙岗区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若上级部门出台有关新规定,按新要求执行。


龙岗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新建、
改扩建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的公示


为落实“阳光招生”政策要求

龙岗区教育局依据

学区划分有关原则及大学区政策要求

对2022年新建、改扩建学校的招生范围

进行了划分

现面向社会公示并征集意见


意见征集时间:

2022年3月14日至3月20日

公示期间意见征集邮箱:

lgjyjjjk@lg.gov.cn



1.龙岗中心学校扩建工程
(初中部)


地址:宝龙街道环苑路

招生范围:龙岗中心学校小学部和育贤小学的学区作为龙岗中心学校初中部学区。该学区与龙岗中学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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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宝龙街道锦龙学校(新建)


地址:宝龙街道宝龙大道与锦龙一路交汇处

招生范围:宝龙社区比宝二路以东(此招生地段与宝龙外国语学校共享)、同乐社区(此招生地段与同乐主力学校共享),小学、初中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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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宝龙街道宝荷学校(新建)


地址:沙荷路与宝沙一路交汇处西北

小学部招生范围:宝龙社区比宝二路以西、宝荷路——积谷田路——南约河(水二支流)——沙荷路围合区域。该学区为共享学区,片区内适龄儿童仍可继续申请原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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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部招生范围:宝龙社区比宝二路以西,南约社区。该学区为共享学区,片区内适龄少年仍可继续申请原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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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预计该校2022年无法建成交付使用,拟在宝龙外国语学校借址开班。



4.龙城街道黄阁北
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



地址:龙城街道黄阁路与盐龙大道交汇处

招生范围:南至龙平西路、东至万科翰邻城、西和北至龙城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小学、初中保持一致。该学区为共享学区,片区内小学适龄儿童仍可继续申请原有学校,初中与深中龙初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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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龙外(集团)如意小学
扩建工程(初中部)



地址:龙城街道如意路

招生范围:与该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一致,该学区与龙岗区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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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东实验中学深圳学校(新建)


地址:坂田街道象塘路与风门路交汇处

招生范围:五和大道——环城北路——坂澜大道——沈海高速围合区域,小学、初中保持一致。该学区与深大附属坂田学校、宝岗小学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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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横岗街道埔厦小学(新建)


地址:横岗街道埔园路

招生范围:恒心路——水官高速——武深高速——红棉路围合区域。该学区为共享学区,片区内适龄儿童仍可继续申请原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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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将深峰路——红棉路——埔厦路——龙岗大道——牛始埔路——金塘路的围合区域加入梧桐学校与六约学校小学和初中的共享片区,两校其余招生地段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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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1.龙岗区将继续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制度,若上级部门出台有关新文件、新政策、新要求,按照新规定执行。


2.本公示部分学校所用名称为项目建设名称,非正式校名;2022年新建、改扩建学校招生及开办具体时间以学校实际建设情况为准;本公示所用图示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龙岗区教育局所有。



发布于 2024-03-13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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