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区小一初一志愿填报规则

(一)小一志愿填报要求:
▶ 申请人可填报2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所学校(为确保录取,2个志愿都须依次填满):
除将外小Ⅱ类填报为第一志愿和外小学区不符合三年租房要求的申请人应填报海涛小学外,各类申请人需将住房所在学区学校填报为第一志愿。
若填报错误,第一志愿便无法排位录取。请各位家长慎重填报第一志愿,避免出现因第一志愿申请热点学校,导致住房学区学校不能录取的情况。
志愿录取原则:
志愿优先,同一志愿内积分优先。
各校学位(外小Ⅱ类生源除外)优先满足学区申请人,若有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生。
对于积分不够未能在本学区入学的生源,区教育局设立了“沙头角-海山片”和“盐田-梅沙片”两个大学区,计划内学位原则上实行大学区调剂派位。
(二)初一志愿填报要求:
▶ 申请人只可填报1个志愿: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类和其他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申请人,其住房地址必须在对应志愿学校的学区内。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申请人因积分不够未能录取的,由系统后台将其志愿调整到盐田区实验学校或云海学校。
志愿录取原则:
依据志愿,积分高者优先。

全部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