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0区转学插班政策汇总

一、罗湖区
转学条件:1、罗湖区公办学校就读的罗湖户学生,父母学区内实际居住(含学区地段内购房或租房,租房的应无其他住宅房产并提交《相关凭证》和区内居民采集表》)
2、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深圳其他户学生和享受相关政策优先人员子女,父母在学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以的
备注:参照新生招生对象提交并参照学位类型和积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
二、南山区
转学条件:1、网上申请受理对象:目前在南山区外就读的南山户籍学生
2、学校登记对象:符合入读我区公办学校条件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内购房(住宅类)目前在南山区外就读的非南山户籍学生
备注:1、按积分排序录取,优先安排南山户籍学生,南山区户籍学生申报的学校没有位置教育局统筹安排
2、登记类学生,若学校无空余学位将不予录取和统筹安排
三、光明区
转学条件:1、同一学区的公办学校不能互转
2、要求所有住房都会严查实际居住
备注:公民办学校均进行积分录取,申请人积分和录取分数相同且超出招生计划时,以抽签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四、龙华区
转学条件:1、原则上只受理深户
2、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
3、学区范围内
4、原则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受理转学插班
备注:按先类别后积分进行排序(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从外省市区转入龙华就读的龙华户籍学生)空缺学位录满为止
五、盐田区
转学条件:申请人用以申请插班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
备注:参照新生招生对象提交材料并按积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
六、坪山区
转学条件:申请公民办学转学插班必须是符合相应转学插班年级的在校生不得跨年级申请转学插班(深圳市内转学的需提供深圳市学籍号,深圳市外转学的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县加盖公章的全国学籍卡)。
备注:最终以各业务部门审核结果作为学位申请资格,积分排位录取顺序的依据。
七、宝安区
转学条件:1、自2022年起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研每年开展一次,春季学期不在受理转学插班申请。
2、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及初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备注:参照新生招生对象提交材料并按积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
八、龙岗区
转学条件:1、公办学校原则上受理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居住的龙岗户籍购房学生(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同等入学条件的,优先解决外地转入或未入读深圳市公办学校的学生。
3、新开办学校以及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参照新生招生对象提交材料并按积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
4、按照省、市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5、因转学插班学位异常紧张,转学插班申请无法保证录取
备注:参照新生招生对象提交材料并按照学位类型和积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
九、福田区
转学条件:福田中小淡定转学插班前往学校报名,想要转学插班的可以先咨询学校看是否可以报名
备注:参照新生招生对象提交并按积分高低 排序方式受理
十、大鹏新区
转学条件:1、户籍变动到大鹏新区的学生,确实需要转学的,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所申请学校学区有合法的住房
2、其他因住所迁移、工作调动,确实需要转学的
3、如因申请人数超出现有空余学位数而无法被录取的学生需回原校就读,不再协调安排插班。
备注:因学位较为紧张,所有转学插班申请按积分排序,但并不保证就近安排和能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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