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升学——宝安区初一报名最全流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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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语文教育 00后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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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时间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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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宝安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在宝安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 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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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①使用电脑浏览器打开教育局官网链接进入或直接输入以下网址登陆:https://zs.baoan.gov.cn/visitbagbcyjz

②打开“宝安区教育局”官网,点击[初一报名]。

2. 如何填报志愿

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申请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初一学位,公办、民办志愿学校申请条件相同,同时在报名系统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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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醒】:

  • 在选择志愿时,输入房屋编码后显示暂无数据的,请家长核实居住地址是否对应填报的第一志愿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如家长填报的公办学校非家长的房屋坐落地址招生范围,则不会显示地址。如有疑问可咨询居住地所在学校或学区教育办。

  • 新买的房子已签了购房合同未交楼,还没有房屋编码的,家长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及购房相关票据到学区教育办备案,由学区提供临时编码报名。待交楼后,家长提交房屋编码,由学校进行补锁。

  • 学生家长一定要提前仔细了解网上报名、学校初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学生的积分核、部门审核、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造成没有被希望入读的学校录取。如因家长选择放弃或选择志愿不合理造成未被希望入读的学校录取,责任自负。

3.志愿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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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计算规则

宝安区入学积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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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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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住材料

1. 产权证明:

①已购房但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②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购房发票原件。

2. 房屋租赁凭证:

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截止期限:至少覆盖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

租住公租房需提供个人与住房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合同。

3. 居住登记信息:

已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未满足招生要求,或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可以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但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再加分;

申请学位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房屋租赁合同;②学区房使用授权书;③房屋权属证明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登记查询单。

3. 特殊住房:

  • 祖屋:提交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的祖屋证明(祖屋的人住时间不能早于儿童父母的出生时间)。

  • 集体宿舍:集体宿舍证明中的单位名称须与社保清单、劳动合同中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申请学位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②社会保障卡和社保清单,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④集体宿舍合法来源产权证明(属于商品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属于租房的,提供商住或住宅类房屋租赁合同;属于自建房,提供自建房材料证明材料)。

  • 军产房:申请学位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加盖辖区居委会公章的军产房证明;②住房军产证或购房合同。

  • 集资房:申请学位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加盖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资房证明;②购房收据和合同。

  • 自建房:如有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回执:①加盖辖区居委会公章的自建房证明;②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回执;如无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回执:加盖辖区街道建房管理部门公章的自建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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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位补贴

  1. 符合就读条件未被公办学校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经家长申请,可以享受政府发放的学位补贴;

  2. 初中每年最高补贴为9000元(每学期最多4500元);

  3. 受委托学校的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受委托学校的收费标准高于补贴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家长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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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1. 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

  2. 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

  • 学生转出原就读学校可向原就读学校申请解除锁定;

  • 学生毕业(小六、初三)可以解锁,可用于当年申请学位;

  • 同个学区内的房产,学位房锁定信息不能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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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1. 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和填报网上信息。小一报名截止时间是:6月14日下午5时整,初一报名截止时间是:6月15日下午5时整,超过该时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新增或更改报名信息,请家长务必在此时间之前完成所有网上报名程序,打印报名表。

  2. 在学生就读期间,共享学区和分享学区、有重叠招生范围的学校之间禁止转学,请家长合理填报志愿。

  3. 在申请学位和学生入读期间,请家长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手机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学校。请保持各项证明处于有效状态,例如居住证不能过期失效、房产不能转让、社保不能中止缴费、租赁凭证不能过期等,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或积分。

  4. 宝安区公民办总体学位基本能够满足符合我区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需求,但公办学位紧张、分布不均衡等问题依然存在,区教育局将根据学位供需情况,统筹调配学位资源。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建议宝安户籍有房租房的尽量到购房学区申请学位、深圳其它区户籍有房租房的尽量到购房学区或户籍所在区申请公办学位,以增加录取公办学校的几率。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儿童入读民办学校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



发布于 2024-04-07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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