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十区志愿填报规则

罗湖区2023年 小一 志愿填报
1. 普通学区
填报志愿,分三批(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提前批,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
第一批,填报地段公办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
第二批,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必须加填2个民办学校志愿)。
2. 大学区
大学区申请儿童可填报学区内2-7个公办学校志愿(视大学区内学校数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3. 共享学区
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螺岭教育集团湖贝小学、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地段生除填报地段学校志愿外,须加填螺岭教育集团怡景小学、螺岭教育集团景贝小学志愿(也可以直接申请该校)。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罗湖区2023年 初一 志愿填报
1. 普通学区
填报志愿,分三批(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提前批,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
第一批,填报地段公办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
第二批,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必须加填2个民办学校志愿)。
2. 大学区
大学区内申请学生须填报本大学区内所有学校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3. 共享学区
下列学校地段申请学生需按要求填报申请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深圳中学初中部是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只受理地段内A、B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申请东湖中学。
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是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市第二实验学校地段共享布心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布心中学志愿。
罗湖外语初中学校地段共享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志愿。
桂园中学地段共享红桂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红桂中学志愿。
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地段共享罗湖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罗湖中学志愿。
24年家长需要注意的:
非深户志愿填报要求有变化——由原来的“加填2所民办学校”变为“加填3个第二批民办志愿”作为自己的分流选项【这说明公办学位确实紧张】
强调居住在大学区的家庭,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报满大学区志愿数量,即大学区里有多少所就要报多少所,可自愿安排志愿顺序【尽可能分流缓解个别学校的学位压力】
福田区2023年 小一 志愿填报
1. 普通学区
网上申请学位时可填报六个志愿(个别学区除外)
第一志愿应填报为实际居住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不可随意选择;
网上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最多选择5所学校为其他志愿学校,并按意愿将所选学校排序,分别选为第二至第六志愿。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
温馨提示:
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区教育局将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区教育局不再统筹安排学位。
2. 大学区
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大学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最多选择其他5所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如属于益田小学招生地段的家庭选择报读益田小学积分将在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选择报读全海小学或福强小学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全区统筹调剂时按原积分排名)。
3. 共享学区
① 福田南片区:
居住在共享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共享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最多选择其他5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
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② 香梅片区:
居住在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招生地段内的学生,可选择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或福田区外国语学校香蜜校区作为第一志愿学校;
居住在福田区外国语小学招生地段内的学生,先选择福田区外国语小学作为第一志愿,可选择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或福田区外国语学校香蜜校区作为提前志愿,录取时先录取提前志愿,再录取第一志愿;
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及福田区外国语学校香蜜校区按照积分高低先录取各自第一志愿学生,再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积分高低录取福田区外国语小学提前志愿的学生。
4. 分享学区
① 福田南片区:
梅香学校小学部为分享学区学校,与梅林小学、梅园小学分享学区。
居住在梅园小学、梅林小学学区内的学生,先选择原学区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自愿选择梅香学校小学部作为提前志愿学校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最多选择其他4所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福田区2023年 初一 志愿填报
1. 普通学区
网上申请学位时可填报四个志愿(个别学区除外)
第一志愿应填报为实际居住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不可随意选择;
网上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最多选择3所学校为其他志愿学校,并按意愿将所选学校排序,分别选为第二至第四志愿。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
温馨提示:
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区教育局将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区教育局不再统筹安排学位。
2. 大学区
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大学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最多选择其他3所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如属于华富中学招生地段的家庭选择报读华富中学积分将在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选择报读华富村中心学校初中部(暂定名)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全区统筹调剂时按原积分排名)。
3. 共享学区
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大学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最多选择其他3所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
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南山区2023年 小一初一 志愿填报
1. 第一批
自愿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可放弃,一旦选报提前批民办学校将由民办学校优先录取)。
2. 普通学区
可填报1个地段内公办学校志愿,自主选填1个民办学校志愿
非大学区学校登录后,进入页面只可选一所学校作为申报学校;
一旦选报民办学校将由民办学校优先录取;
如选报民办学校并被录取,则不能再参与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积分排序录取;
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将再参与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积分排序。
3. 大学区
可填报多所公办学校志愿,自主选填1个民办学校志愿
一旦选报民办学校将由民办学校优先录取;
如选报民办学校并被录取,则不能再参与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积分排序录取;
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将再参与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积分排序。
宝安区2023年 小一初一 志愿填报
1. 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
共1个志愿,为选报志愿,可在全区范围选择,不限学区
如符合条件且被录取,不能参加后续包括公办、第二批民办的录取,请家长了解收费及办学情况,慎重选择。
如果不想参加“第一批民办学校志愿”录取的,请选择“放弃该项志愿”选项。
2. 公办志愿学校
为必报志愿,按照提供的住房材料选择所属片区内公办学校,按照个人意愿选择志愿顺序,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除外),家长需把公办志愿全部填满方可提交申请。
在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在共享学区内可选择多所学校;
在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全选所在学区范围的学校,还可选择被分享的学校;其中共享学区又分享另一学区学位的,填报志愿时,共享学区的所有学校必须选择,方可选择分享学区的学校;
在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
3. 第二批民办志愿学校
为选报志愿,共4个志愿,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不限学区。请家长了解收费及办学情况,谨慎选择。
温馨提示:
选择志愿,输入房屋编码后显示暂无数据的,请家长核实居住地址是否对应填报的第一志愿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如居住地确实在所属学校招生范围,请向所属学校或学区教育办反映。如有疑问可咨询居住地所在学校或学区教育办。
学生家长一定要提前仔细了解网上报名、学校初核、部门审核、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学生的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造成没有被希望入读的学校录取。如因家长选择志愿不合理造成未被希望入读的学校录取,责任自负。
龙华区2023年 小一初一 志愿填报
1. 深户学生
只填报学区内一个志愿;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
选择服从调剂且就读与免费资格合格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其他学校;
选择不服从调剂的深户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
2. 非深户学生
第一志愿为学区内公办学校,第二、第三志愿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民办学校:
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的非深户籍学生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但服从调剂的,第二志愿根据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满为止,依次类推。
当三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区内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录满空余学位为止。
选择不服从调剂的非深户籍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
3. 提前志愿
“提前志愿”是指先录取的民办学校,教育部门根据家长所填报的“提前志愿”,按学位类型和积分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如未被“提前志愿”录取的,将退回公办学校志愿排序录取;
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分流安排学位;
若家长需取消“提前志愿”的,请在7月15日前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办理取消,逾期将不再受理;
请家长慎重考虑选择“提前志愿”。
4. 补充“大学区”
大学区范围内的学生,由家长自愿填写2所公办学校作为申报学校,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分流学校:
家长填报的2个公办学校志愿没有先后或主次区别,也不是录取顺序。
两个公办学校志愿均未选择本单校划片范围内学校的学生,视为不参与本单校划片范围学校的排序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学位类型统筹安排其学位。
龙岗区2023年 小一 志愿填报
1. 申请学位可填报四个志愿
非深户籍申请人:必须填报2所及以上民办学校;
深圳户籍申请人:不作要求。
2. 志愿填报规则
申请公办学校的,所填的第一个公办志愿必须是招生地段内的学校,其它公办志愿可从所属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申请民办学校的,可从全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龙岗区2023年 初一 志愿填报
1. 申请学位可填报四个志愿
非深户籍申请人:必须填报1所及以上民办学校;
深圳户籍申请人:不作要求。
2. 志愿填报规则
申请公办学校的,所填的第一个公办志愿必须是招生地段内的学校,其它公办志愿可从所属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各教育办服务范围见本指南“招生地段”);
申请民办学校的,可从全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盐田区2023年 小一 志愿填报
1. 申请人可填报2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所学校(为确保录取,2个志愿都须依次填满):
除将外小Ⅱ类填报为第一志愿和外小学区不符合三年租房要求的申请人应填报海涛小学外,各类申请人需将住房所在学区学校填报为第一志愿。
若填报错误,第一志愿便无法排位录取。请各位家长慎重填报第一志愿,避免出现因第一志愿申请热点学校,导致住房学区学校不能录取的情况。
2. 志愿录取原则
志愿优先,同一志愿内积分优先。
各校学位(外小Ⅱ类生源除外)优先满足学区申请人,若有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生。
对于积分不够未能在本学区入学的生源,区教育局设立了“沙头角-海山片”和“盐田-梅沙片”两个大学区,计划内学位原则上实行大学区调剂派位。
盐田区2023年 初一 志愿填报
1. 申请人只可填报1个志愿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类和其他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申请人,其住房地址必须在对应志愿学校的学区内。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申请人因积分不够未能录取的,由系统后台将其志愿调整到盐田区实验学校或云海学校。
2. 志愿录取原则
依据志愿,积分高者优先。
光明区2023年 小一初一 志愿填报
1. 需填报3个志愿
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第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民办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填报本校初一年级作为第一志愿的,视为直升,优先录取)。
第一志愿需按学区填报,第二、三志愿可填报光明区范围内学校(具体录取办法参见《光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
注:民办学校志愿,全光明区的民办学校均可选填,请家长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虑学校办学特色、收费高低、上下学远近等因素选填。
坪山区2023年 小一 志愿填报
1. 公办学校
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选择所属片区内公办学校,依据个人意愿选择志愿,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共享学区和大学区的学校除外):
①大学区:
填报志愿时学区内的多所公办学校必须全部选填,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申请公办小一学位时,家长可根据学区类型填报相应的公办学校,同时填报全区任意3所民办学校。
温馨提示:
在志愿填报上,如果A、B两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两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2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
如果A、B、C三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三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3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
以此类推,填报志愿时,学区内的多所公办学校必须全部选填,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②单享学区:
单享学区指学区内仅有1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该公办学校。
申请公办小一学位时,家长可根据学区类型填报相应的公办学校,同时填报全区任意3所民办学校。
单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的原则,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 民办学校
已在“公办小一报名”通道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无需再次在“民办小一报名”通道填报。
仅申请坪山区民办学位的,需符合坪山区民办学校就读条件,在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结束前,填报全区任意3所民办学校。
坪山区不具备上级所规定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招收非坪山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跨市招生。2023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将验核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信息,填报民办学校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必须在2023年5月30日前(含当日)完成。
坪山区民办学校将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类型(坪山区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非深户籍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深缴纳社保时长从高到低录取。
坪山区2023年 初一 志愿填报
1. 公办学校
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选择所属片区内公办学校,依据个人意愿选择志愿,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共享学区和大学区的学校除外):
①大学区:
填报志愿时学区内的多所公办学校必须全部选填,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申请公办初一学位时,家长可根据学区类型填报相应的公办学校,同时填报全区任意3所民办学校。
温馨提示:
在志愿填报上,如果A、B两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两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2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
如果A、B、C三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三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3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
以此类推,填报志愿时,学区内的多所公办学校必须全部选填,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②单享学区:
单享学区指学区内仅有1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该公办学校。
申请公办初一学位时,家长可根据学区类型填报相应的公办学校,同时填报全区任意3所民办学校。
单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的原则,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 民办学校
已在“公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无需再次在“民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
仅申请坪山区民办学位的,需符合坪山区民办学校就读条件,在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结束前,填报全区任意3所民办学校。
坪山区不具备上级所规定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招收非坪山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跨市招生。2023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将验核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信息,填报民办学校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必须在2023年5月30日前(含当日)完成。
坪山区民办学校将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类型(坪山区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非深户籍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深缴纳社保时长从高到低录取。
大鹏新区2023年 小一初一 志愿填报
1. 申请学位可填报3个志愿
填报第一志愿必须提供该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或居住信息,不按学位申请第一志愿学校的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第二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可选择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也可选择民办学校。
2. 录取方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具体顺序:
①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学校先录第一志愿,如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学生全部录取还没有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再按照剩余计划数录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以此类推。
②同一志愿:
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③同一志愿同一积分:
按学区户籍——大鹏新区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莞惠户籍——国内非深非莞惠户籍顺序录取。
④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
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学区已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其余的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⑤《深圳中学大鹏学校招生录取方案》:
深圳中学大鹏学校招生录取方法按《深圳中学大鹏学校招生录取方案》执行,其他招生资料、申请流程、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等要求均按本申请指南执行。
3. 生源分流办法
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将被分流到家长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安排录取;
如果第二志愿学校没有学位或因该学生积分过低无法被录取的,则分流到家长填报的第三志愿学校安排录取;
如果第三志愿学校没有学位或因该学生积分过低无法被录取的,则按照家长填报的是否服从安排来确定学位安排和分流办法:
家长填报服从安排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调剂到相对较近的学校安排学位;
家长填报不服从安排的,由家长自主选择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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