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坪山区小一初一志愿填报规则
(一)小一志愿填报要求:
1. 公办学校:
▶ 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选择所属片区内公办学校,依据个人意愿选择志愿,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共享学区和大学区的学校除外):
①大学区:
填报志愿时学区内的多所公办学校必须全部选填,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申请公办小一学位时,家长可根据学区类型填报相应的公办学校,同时填报全区任意3所民办学校。
温馨提示:
在志愿填报上,如果A、B两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两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2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
如果A、B、C三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三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3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
以此类推,填报志愿时,学区内的多所公办学校必须全部选填,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②单享学区:
单享学区指学区内仅有1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该公办学校。
申请公办小一学位时,家长可根据学区类型填报相应的公办学校,同时填报全区任意3所民办学校。
单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的原则,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 民办学校:
已在“公办小一报名”通道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无需再次在“民办小一报名”通道填报。
仅申请坪山区民办学位的,需符合坪山区民办学校就读条件,在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结束前,填报全区任意3所民办学校。
坪山区不具备上级所规定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招收非坪山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跨市招生。2023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将验核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信息,填报民办学校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必须在2023年5月30日前(含当日)完成。
坪山区民办学校将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类型(坪山区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非深户籍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深缴纳社保时长从高到低录取。
(二)初一志愿填报要求:
1. 公办学校:
▶ 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选择所属片区内公办学校,依据个人意愿选择志愿,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共享学区和大学区的学校除外):
①大学区:
填报志愿时学区内的多所公办学校必须全部选填,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申请公办初一学位时,家长可根据学区类型填报相应的公办学校,同时填报全区任意3所民办学校。
温馨提示:
在志愿填报上,如果A、B两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两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2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
如果A、B、C三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三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3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
以此类推,填报志愿时,学区内的多所公办学校必须全部选填,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②单享学区:
单享学区指学区内仅有1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该公办学校。
申请公办初一学位时,家长可根据学区类型填报相应的公办学校,同时填报全区任意3所民办学校。
单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的原则,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 民办学校:
已在“公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无需再次在“民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
仅申请坪山区民办学位的,需符合坪山区民办学校就读条件,在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结束前,填报全区任意3所民办学校。
坪山区不具备上级所规定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招收非坪山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跨市招生。2023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将验核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信息,填报民办学校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必须在2023年5月30日前(含当日)完成。
坪山区民办学校将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类型(坪山区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非深户籍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深缴纳社保时长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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