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越秀区小升初招生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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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计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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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招生问答: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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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招生问答:


问一:今年越秀区小升初招生政策和部分学校招生情况有什么变化?

  答:第一,今年招生政策总体不变。2025年的小升初招生政策对比2024年基本没有变化,保持招生政策的稳定性;第二,育才实验学校住宿安排有变化。广州市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因学校宿舍需翻新改造,故育才实验学校暂不能为2025年招收的初一新生提供住宿,请有意向报名该校的学生特别留意。


问二:越秀区公办初中招生对象有哪些类型?我家小孩属于哪一类的学生?

  答:我区根据小学毕业生的户籍和学籍,把公办初中招生的对象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或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和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1、直升生。

  2、全区分组电脑派位生。

  3、三侨生(特指户籍在越秀、荔湾、海珠区,具有广州市学籍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可报读广东华侨中学)。

  4、残疾生(主要指因跛残等影响正常行走的学生,以及中重度特殊儿童)。

  第二类,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没有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5、承租人子女(父母租住越秀区辖内房屋是市内唯一居住地的市内应届民办小学毕业生)。

  6、返区生(具有越秀区户籍但没有越秀区学籍,申请返回越秀区升读公办初中的外区或外地应届毕业生)。

  第三类,不具备广州市户籍的(不含政策性照顾):

  7、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户籍为广州市以外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

  8、港澳居民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包括父(或母)是港澳人士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子女,以及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问三:越秀区有哪些公办学校招收部分直升生? 

  答:根据多年来的安排,我区招收部分直升生的公办初中主要有以下四类:

  第一类,育才实验学校面向全区公办小学招收部分直升生。

  第二类,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可招收部分本校小学部直升生。具体学校有:华侨外国语学校、八一实验学校、知用学校、七中实验学校、真光学校。

  第三类,部分集团化办学学校可招收部分对口小学的直升生。具体学校有:培正中学(对口培正小学)、育才中学(对口育才学校)。

  第四类,铁一中学可招收部分铁一小学直升生。


问四:被“八一·华附海航少年班”、三侨生、育才实验学校、各直升对口中学、港澳子弟班等招生录取后,还可以参加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吗?

  答:被“八一•华附海航少年班”、三侨生、育才实验学校、各直升对口中学、港澳子弟班等招生录取后,不再具有后续公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的资格,不能继续参加公办初中电脑派位。


问五:全区分组电脑派位是怎样进行?如何确保公平公正?

  答: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小升初的对口组学校,采取多校划片方式分组招生,组内中学学位实行电脑派位分配。对于居住地确实与划定的升中对口组中学距离太远的学生,可视具体情况申请办理区内跨组电脑派位,经审核批准后,该生可安排在批准后的组别参加电脑派位。

  电脑派位主要有以下两项工作:  

  第一项工作:派位前的学生信息填报和核对。电脑派位前,学生家长要在越秀区小升初报名系统上填写和核对小学毕业生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学生的电脑号(6位数)、姓名、性别,以及学生所填报的组别内电脑派位志愿。学生的毕业成绩、平时成绩等均不输入电脑派位系统。

  第二项工作: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是使用含有随机函数的计算机程序给学生赋予随机号码,然后依据随机号码、学生所填志愿、中学招生计划来进行录取的过程。简单地说,电脑派位主要有两个步骤,第一步是赋随机号码,第二步是依据随机号码、学生所填志愿、中学招生计划来进行录取。

  在电脑派位当天,首先由计算机程序通过随机函数给每一位参加电脑派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赋予一个九位数的随机号码,然后计算机程序再根据随机号码,并结合学生的志愿、中学招生计划进行派位录取。随机号码的大小与学生电脑号的大小以及资料输入的先后顺序毫无关系(电脑派位公平性最核心的体现就是随机号码的赋予没有人为因素干预,完全是由电脑通过计算机程序随机生成和自动赋予的。随机号码的产生如同抽奖摇珠一样,摇珠人事先无法预知,不可能控制哪一个学生取得一个什么样的随机号码,所产生的随机号码都是没有规律的)。每个学生随机号码确定后,计算机程序就自动对随机号按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排列,然后根据随机号码、学生志愿以及中学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对录取中学来说,先录取填报该校为第一志愿的学生,录取时将按照学生的随机号码由大到小进行。若填报该校为第一志愿的学生数没有达到该校的招生计划数,则将继续录取填报该校为第二志愿的学生,如此类推,直至该中学招生计划完成。对学生来说,如没有被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则自动转到第二志愿及以下的志愿,如此类推,直至被录取。也就是说,参加派位的学生人人有学位。

  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我区采取了严密的监控监察措施。我区成立监察小组,监督派位工作全过程,对电脑的程序和数据软盘进行审查鉴定,经查核的数据软盘由监察人员、公证员加封后由公证人员保存,派位时才当场拆封,并由小学毕业班学生家长代表现场从公证人员手中抽取,用于当天派位。整个派位过程始终在监察人员、公证员、中小学代表和小学毕业生家长代表等人员面前公开进行,录取结果将现场打印,并由分管局领导签字盖章。


问六:我是来穗务工人员,没有广州市户籍,我的小孩目前在越秀区就读公办小学六年级,如何报读越秀区公办初中?

  答:您的小孩属于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如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条件的,符合积分入学条件资格的来穗人员(父或母),可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报名,所提供的材料需属同一申请人,父母双方不得同时申请。积分入学的条件资格详见《越秀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越教字〔2025〕22号),越秀区教育专栏的“教育局文件”栏以及“广州越秀教育”公众号可以查阅此文件。


问七:我和我的小孩都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可以报读我区相应中学的“港澳子弟班”吗?

  答:广东华侨中学(起义路校区)、广州市培正中学均有开设“港澳子弟班”。学校报名资格,以学校当年发布的七年级新生报读办法为准,敬请关注学校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问八:越秀区的民办学校如何报名?

  答:有意向报读民办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全市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范围,依据学生本人户籍、学籍或有效证件、住址,选定其中一个区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1、5月21日—25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网址: http://zs.gzeducms.cn)进行网上采集报名信息。

  2、6月13日—17日进入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进行志愿填报。

  3、6月25日民办初中电脑派位,家长可登录该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4、6月29日—7月1日在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

  5、7月5日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现场注册。


问九:如果公办和民办初中电脑派位都派中了,该如何选择呢?

  答:按照“公民同招”的要求,公办和民办初中在同一天组织新生注册,家长务必结合小孩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按时进行注册。不可以同时在公办和民办学校进行注册,只能在一所学校建立学籍。


问十:今年越秀区的初中招生政策有哪些?家长可以通过哪些渠道了解?

  答:1.初中招生政策主要有:《广州市越秀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越教字〔2021〕29号)、《越秀区承租人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越教字〔2021〕30号附件3、4)和《2025年申请返回越秀区升读公办初中的报名手续须知》。

  2.了解升学政策渠道如下:

第一,直接向我区毕业小学和各中学咨询。

第二,通过越秀区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s://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gk/zswd/index.html)“公开——招生问答”、“教育局文件”栏目和“广州越秀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

第三,通过电话咨询越秀区教育局中职科(020-8767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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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实验学校直升生报名及电脑派位


根据越秀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育才实验学校直升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以下简称育才实验)按照以下时间点和要求推进2025年我校直升生招生工作。

一、报名资格

具备广州市户籍(或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且具有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预报名及确认时间

1、预报名时间及渠道:2025年4月23日8:00至4月25日17:00,请有意向报名的学生家长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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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此次为预报名,每位学生只能提交一次;因育才实验宿舍改造升级和消防安全的要求,2025年初一新生不提供住宿,请学生和家长特别留意。

2、报名确认:2025年4月28日17:00前学生家长交《越秀区育才实验学校直升生报读确认书》至各小学视为确认报名。

三、电脑派位及名单公示

5月9日上午9时,在育才实验学校举行直升生电脑派位。5月9日下午16时前,各小学到越秀区教育局领取育才实验直升录取名单,并在各小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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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读公办初中的报名手续须知

外区(指广州市非越秀区)或外地(指广州市外)2025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区户籍但没有本区学籍)若申请返回户籍地(越秀区)升读公办初中,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符合相关返区升学条件,方可安排返区升学。


为确保审批工作能平稳有序进行,

我区返区生报名手续采用

“提前网上预约+现场分批办理”

的方式进行,

现将办理审批手续和升学安排等事项

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约指引

(一)网上预约时间

返区生网上申请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于4月25日(周五)9:00开始,至4月29日(周二)17:00结束。

(二)预约路径(网上申请报名系统非开放期间不能登录)

https://xsc.gzyxedu.net/studentfss/message

(三)注意事项

1.以上网址需使用电脑且在广州市范围内进行登录,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发现虚报或造假,将取消返区生升学资格。建议拍照或截图保存个人预约时间段和流水号。

2.网上预约仅用于确定现场办理的时段,不具备审核功能,学生是否符合本区学位安排条件,以现场审核结果为准。

3.经审批,符合电脑派位资格的返区生须到以下路径填报志愿(非开放期间不能登录)。

越秀教育专栏(https://www.yuexiu.gov.cn/jyj/)服务栏目—应用系统—越秀区小升初返区生报名系统。

二、现场办理指引

(一)办理时间

2025年5月7、8日(星期三、四),8:30—11:00、14:30—17:00。

(二)办理地点

越秀区少年宫大南校区(地址:大南路仙湖街62号)。

1.现场仅需1名监护人携带资料办理,学生无需到场。请家长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达现场(学位安排结果与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无关,家长无需提早排队,只需按预约时间段前来办理)。

2.请前来办理的家长配合工作人员指引,严格遵守现场秩序。

三、佐证材料和相关要求

(一)佐证材料

1.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地址页、父母和学生本人页。

2.身份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

3.在越秀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所租房屋为市内唯一居住地),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打印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个人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或下载“穗好办”app,搜索“自然人个人名下房产查询”,查询目的选择“入学”,下载并打印《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

4.外区学籍的毕业生需提供广州市学籍号和全国学籍号,外市学籍的毕业生需提供全国学籍号。

5.本市(包括越秀区)民办小学学籍的毕业生需提供五、六年级学费缴费单据(如无票据,请打印缴费的银行流水或缴费截图证明)。

(二)材料要求

1.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截图打印除外),供现场核验(复印件需交教育局审批工作人员存档)。

2.以上在我区购房或租住房屋的合同签订时间及学生本人户籍迁入我区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前。

四、升学安排

(一)广州市(非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的返区生

须具有我区完全房产(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为本房产的全权所有者),房产属性为住宅;学生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人户一致;完全房产的产权面积达到30平方米及以上,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可参加我区电脑派位。

(二)广州市民办小学学籍的返区生

分为电脑派位和统筹安排两种情况:

1.参加我区电脑派位。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学生监护人须具有我区完全房产(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为本房产的全权所有者),房产属性为住宅;(2)学生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人户一致;(3)完全房产的产权面积达到30平方米或以上。

2.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若学生监护人不具有我区完全房产,需出具我区住址的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拆迁协议、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且该住址是广州市唯一居住地。

(三)外地学籍的返区生

分为电脑派位和统筹安排两种情况:

1.参加我区电脑派位。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学生监护人须具有我区完全房产(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为本房产的全权所有者),房产属性为住宅;(2)学生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人户一致;(3)完全房产的产权面积达到30平方米或以上。

2.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若学生监护人不具有我区完全房产,需出具我区住址的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拆迁协议、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且该住址是广州市唯一居住地。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返区生一律在原毕业学校参加毕业考试,学生或家长需把《2025年广州市越秀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初中审批表》(返区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派发)带回毕业学校填写好毕业考试等级成绩及评语,被我区中学录取后,按录取学校要求自行上交。

(二)我局对逾期办理、提供虚假佐证材料、材料不齐全且未按规定时间补齐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返区升学资格。

(三)通过审批的返区生视为自动放弃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区的升学资格。

(四)本须知由越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767215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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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非本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收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4号)、《越秀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越教字〔2021〕29号)及《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广州市户籍的来穗人员的适龄子女(以下简称“适龄随迁子女”)。

第三条

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街道综合保障中心积分制服务窗口开展咨询、宣传及初审等工作,负责按照审定的积分进行排名等工作;越秀区教育局牵头制定辖区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申请人的得分,以免试原则安排学位;越秀区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本实施细则有关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适龄随迁子女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适龄随迁子女是指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与当年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年龄范围相一致),或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来穗人员子女。

(二)申请入学年级: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第五条  保障性入学

(一)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申请越秀区义务教育学位,按《广州市越秀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安排学位,具体申请方式详见该细则。

(二)符合《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申请越秀区义务教育学位,按照该细则统筹安排学位,具体申请方式详见该细则。

第六条 积分制入学

不符合本细则第五条保障性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以通过积分制的方式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位,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市积分系统)报名申请入学。

(一)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

(1)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居住满一年。

(2)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越秀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满一年以上。

2.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

(1)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居住满一年。

(2)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越秀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满一年以上。

(3)申请人子女为越秀区公办小学在读六年级学生。

对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且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来穗人员,其子女在读越秀区公办小学六年级的,可根据其子女具有越秀区公办小学累计学籍时长(按学期)给予一定分值赋分。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时长以广州市学籍系统的学籍数据为准。

(二)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的“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是指到积分资料申请截止之日前已在越秀区办理的居住证时长满一年,且现仍为有效期内。居住证办理记录以职能部门系统登记时间为准。

(三)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的“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是指到积分资料申请截止之日前已在广州市办理的居住证时长满一年,且现仍为有效期内。居住证办理记录以职能部门系统登记时间为准。

(四)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的“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申请人提交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地址在越秀区,分为合法产权住所、合法租赁住所、单位宿舍。合法产权住所指申请人及配偶、父母、直系祖辈自有的房屋产权住所,非申请人及配偶名下产权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合法租赁住所指到积分资料申请截止之日前,租住的房屋已在所属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办理完备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手续,且仍在租赁期内。居住年限以登记备案单位的审核时间实时开始计算。单位宿舍参照合法产权住所或合法租赁住所提供申请资料。

(五)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的“有合法稳定职业”,是指正在越秀区就业(创业),就业人员需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的完整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创业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商事登记或其他能够证明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合法稳定创业的材料。

(六)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的“在越秀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指在越秀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含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申请人最终缴纳社保时长以职能部门核查结果为准。

第七条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越秀区公办学校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适龄随迁子女的父或母一方符合相应条件,可登录市积分系统按照申请流程(附件1)提交入学申请。所提供的材料需属同一申请人,父母双方不得同时申请,申请时所提交的积分资料均须处于有效期内。如申请人和子女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须提供出生证明等其他可佐证亲子关系的资料。

(二)有关分值计算按照越秀区积分制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附件2、附件3)计算,详情可致电街道服务窗口(附件4)咨询。

(三)积分制入学排名分数以提交入学申请时市积分系统核定的相关指标分数为准,积分资料有效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

(四)积分制入学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5月7日9:00至5月20日17:00。申请时所提交的积分资料均须处于有效期内。

(五)积分制入学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小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附件2)或《广州市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初中指标及分值体系表》(附件3),对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来穗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按照各项分值计算结果排名。根据申请人积分排名情况,由越秀区教育局结合当年公办学位情况,确定拟入学位人员名单并公示,按照名单统筹安排学校学位。

(六)如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申请人出现积分排序末位同分且超出当年学位计划的情况,依次按照以下项目次序进行录取:

1.申请报读小学一年级人员按照居住证时长从高到低排名。

2.申请报读初中一年级人员按照在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累计时长排名(按学期计算);小学学籍累计时长相同时,按照居住证时长从高到低排名。

(七)不参加保障性入学和积分制入学申请、放弃入学申请资格、因条件限制未达积分制入学资格及积分分数未能达到安排学位的来穗人员,可按当年招生政策为其适龄随迁子女报读合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在实施期间如相关政策、法规变化,按具体情况修订后公布执行。公布试行之日起,以往公布的相关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越秀区教育局、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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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学

适龄随迁子女须符合以下条件

适龄随迁子女是指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与当年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年龄范围相一致),或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来穗人员子女。

申请入学年级: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保障性入学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申请越秀区义务教育学位,按《广州市越秀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安排学位,具体申请方式详见该细则。

符合《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申请越秀区义务教育学位,按照该细则统筹安排学位,具体申请方式详见该细则。

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

不符合本细则第五条保障性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以通过积分制的方式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位,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市积分系统)报名申请入学。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

(1)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居住满一年。

(2)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越秀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满一年以上。

2.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

(1)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居住满一年。

(2)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越秀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满一年以上。

(3)申请人子女为越秀区公办小学在读六年级学生。

对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且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来穗人员,其子女在读越秀区公办小学六年级的,可根据其子女具有越秀区公办小学累计学籍时长(按学期)给予一定分值赋分。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时长以广州市学籍系统的学籍数据为准。

积分制入学申报时间

积分制入学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5月7日9:00至5月20日17:00。申请时所提交的积分资料均须处于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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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积分制 服务窗口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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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1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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