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考分流政策:2025年中招新规、各批次流程是怎样的?

一、上海中考分流方向
普通高中方向:以参加国内高考,升入本科或专科院校为目标,注重学术知识学习,课程设置围绕高考科目展开。学生能在学术氛围浓厚的环境中为未来的高等教育打基础,适合学术能力强、有明确国内升学目标的学生。
中本贯通方向:学制 “3+4”,仅面向上海本地户籍招生。学生完成 3 年中职学业后,通过转段考试可升入对应本科专业,有直接升本科的机会,且学费相对较低,但专业选择受限,前三年学习环境可能不如高中。
中高职贯通与五年一贯制方向:中高职贯通学制 “3+2”,有转段考,完成学业获专科文凭,可继续专升本;五年一贯制进入既有中职部也有高职部的一贯制学校,校内直升。这两个方向注重职业技能培养,能较早确定职业方向,毕业后可直接进入相关行业工作。
国际路线方向:国际学校或国际班以国际课程体系为主,如 IB、AP、A-Level 等,强调综合素质和国际化视野培养,学生凭国际课程成绩申请海外大学,适合有留学意愿、英语好、家庭经济条件佳的学生。
普通中职方向:学生可通过参加三校生高考等途径继续升学,也可毕业后直接就业,能学到专业技能,就业方向明确,但升学竞争较大,就业初期可能面临薪资不高、职业发展受限等问题。
二、中考分流比例
根据 2024 年的情况来看,上海中考升入高中的考生约占 64%。据 2023 年数据估算,能进市重点的考生接近 1/4,约 23.7%;进特色高中的约占 5.4%;进区重点的近 1/5,约 19.1%;进普高的约 17%。此外,中本贯通约占 1.9%,中高职贯通约占 5.8%,五年一贯制约占 2%,剩下约 1/4 的考生则流入了普通三校或寻找出国留学等其他出路。
进市重点、区重点、普高比例
市重点:以 2023 年为例,约 23.7% 的中考生能进入市重点。
区重点:2023 年约 19.1% 的考生能进入区重点。
普高:2023 年普高录取比例约为 17%。
高中及特殊学制方向:2023 年高中整体升学率约 65%,其中中本贯通约 1.9%,中高职贯通约 5.8%,五年一贯制约 2%。
其他方向:剩下约 1/4 的考生流入普通三校或选择出国留学等其他出路。
三、2025 年中考招生新规
据相关消息预计,2025 年上海中考人数约为 12.7 万,相比 2024 年的 11.8 万有所增加。也有消息称目前上海初三在读学生约 12.82 万人,除去部分外地学生回原籍中考,预计 2025 年上海中考人数在 12.5-13 万人。
总体而言,随着 2025 年中考人数的增加,学生升学竞争可能更激烈。学生和家长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选择适合的分流方向。
《若干意见》表明,2025年的招生政策与2024年相比,整体保持稳定。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的中招录取将分为多个批次,包括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其中,自主招生录取允许学生填报多个志愿,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及兴趣特长进行多元化的培养和分流。此举不仅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学校,也为优秀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四、2025 年上海市中招录取各批次的具体流程
(一)自主招生录取
流程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方案,学生在学业考试后成绩公布前可在网上填报 2 个志愿。招生学校根据报名学生志愿和相关材料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学生参加,之后进行签约预录取,签约预录取数不得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录取:通过相关资格确认的学生可填报 2 个志愿(体育类和艺术类可兼报),经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进行签约预录取。
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各招生学校根据招生方案自主组织报名、考查,进行签约预录取,签约预录取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
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中本贯通可填报 2 个平行志愿,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合计可填报 5 个平行志愿,中职校提前招生可填报 3 个平行志愿。按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时间节点:志愿填报在 6 月 14-15 日学业考试后、成绩公布前进行,录取结果预计 7 月起陆续发布。
注意事项:学生可兼报四个类别,但前三个类别只可选择其中 1 所学校签约预录取;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正式录取;已签约预录取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
(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
流程
“名额分配到区”:学生可填报 1 个志愿。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学生志愿,以学生报名所在区为单位,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
“名额分配到校”:限不选择生源初中在籍在读满 3 年的初三学生填报 2 个志愿。以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为单位,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
时间节点:志愿填报在学业考试后、成绩公布前,即 6 月 14-15 日后进行,录取结果同样预计 7 月起可查询。
注意事项:填报 “名额分配到校” 志愿的学生需符合在籍在读满 3 年的条件,且资格由毕业学校认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备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 “合格”“不合格”,“合格” 即赋 50 分,“不合格” 酌情扣分。
(三)统一招生录取
流程:包括 “1 至 15 志愿” 和征求志愿。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各区招考机构按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1 至 15 志愿” 未被录取的学生,可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和录取工作。
时间节点:“1 至 15 志愿” 及征求志愿的填报在前面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整体录取工作预计 7 月开展。
注意事项:民办普通高中如在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经所在区教育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本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学生要注意各志愿学校的招生要求和投档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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